关于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省级社会组织党支部:
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57号)要求,各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重点,落实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各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党章,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内容,特别是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作用。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严密组织,注重方法步骤。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前,支部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支部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要真正“红红脸”“出出汗”。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优秀”率不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三、制定措施,注重整改实效。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突出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要对照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限定整改期限。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当作规范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的一个契机,提高党支部在社会组织中的地位和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作用的重要手段,要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各党支部要作好会议记录和评议选票留存,相关情况形成文字稿后于2018年3月底前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