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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报告

日期:2018-01-30 浏览:

2017年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报告

2017年以来,在省委组织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和省民政党组的指导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通过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开展集中推进专项行动等举措,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得到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有了明显提升。

省级正常开展工作的1100余家社会组织中,已建党组织306个,其中单独组建266个,联合组建40个(覆盖75家省级社会组织),覆盖了341家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31%,较2016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共计审批26家社会组织的21个党支部(18个单独组建党支部,3个联合党支部)。省级社会组织中党员数共计18462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党员2982名,兼职人员党员15480名。

一、2017年综合党委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在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在年初谋划开展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于201732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民管函〔2017138号),专项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省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由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具体负责;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党委)具体负责,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予以指导和督促。文件出台促进了省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为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全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指导作用,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率,20173月印发了《关于印发<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社党〔20171号)和《关于做好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皖社党〔20172号)两份文件,启动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人才队伍库建设和派驻工作。通过文件规定,规范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大了党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让社会组织有目标可寻,有文件可查,有工作可做,有人员指导。

(二)集中部署,指导推进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512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召开了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叶露中和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夏小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向31家具备一定党组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派驻了第一批10名党建指导员。518日,省民政厅召开了座谈会,对党建指导员和所派驻社会组织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总体情况看,10名党建指导员均能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每月入驻社会组织时间不于10天。从入驻的31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今年审批成立了8个党组织,党建指导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效果比较明显。

1127日、28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举办“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部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第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各市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参加培训,与会共150余人。会议邀请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调研员韩兴国就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及作用发挥进行授课辅导。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高光权结合学习十九大体会作了《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辅导授课。

(三)联合发力,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部署要求,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于6月底印发了《关于对省级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皖组明电字〔201744号),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对1100余家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对照《安徽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开展了省级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掌握了全省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台账。通过摸排排查,提高了各省直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视。

(四)搭建平台,构建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系。

7月下旬,按照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要求,积极组织做好“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直接登记、脱钩的社会组织分配了登录账号,编印了简单易懂的操作指南,做好全程跟踪指导,初步建立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截至目前,已有1068家社会组织完成了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

(五)走访调研,找准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926日至29日,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党组织的覆盖率,找准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掌握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党委对首批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31家省级社会组织,以抽查的形式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调研共梳理出5个方面的13个问题,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当前我省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形成了调研报告。结合调研工作发现的问题和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存在的模糊认识,编制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问答》手册,重点围绕当前我省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疑惑进行了解答,并对基层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进行了规范。

(六)严格标准,严把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入口关。

综合党委分别于825日、113日和1221日召开党委会,对提交成立党支部申请的34家省级社会组织进行研究审批,共审批成立了21个社会组织基层党支部,覆盖了26家社会组织。按照党组织组建标准,把紧入口关,对不符合组建条件的单位解释好原因,指明下步努力方向。做到了在党组织组建上把好入口关,确保审批一个,达标一个,杜绝出现软弱涣散型党组织。

(七)三个同步,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穿始终。

为进一步强化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7257号)要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联合省民间组织管理局,通过实行“三个同步”措施,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工作同步推进的联动机制,有力促进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社会组织审批与党组织组建同步。完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工作流程,在提报材料中专门设置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内容,作为新成立社会组织的必备材料之一。实现社会组织成立与党组织组建工作同步走。二是社会组织年检与党组织检查同步。年检时除对社会组织进行常规年检外,增设了《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表》等内容,将社会组织党建情况一并纳入年检内容。通过同步年检的实施,对社会组织的党建情况有了更准确的掌握。三是社会组织业务与党组织业务同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建工作,将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列为考评内容,实现业务与党建双管齐下、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中,将是否组建党组织列为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未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允许评获4A以上等级。通过“三个同步”,很大程度上激发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两个覆盖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讲评问效,督导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

6月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选派10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入驻31家省级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半年以来,党建指导员严格按照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在入驻的社会组织中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入驻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特点,瞄准组建条件,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有效发挥为前提,为社会组织出谋划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方案和思路。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坚持每月问效、每季度公布推进效果、制定党建工作时间倒推表等方式方法,督导党建指导员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截至目前,31家省级社会组织中,新组建成立了9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1227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党建工作汇报会,第一批派驻的1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入驻社会组织以来开展的党建工作进行述职汇报,并对综合党委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2名社会组织代表单位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共收集整理出15条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下步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目前,我省省级社会组织基本形成了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统一领导直接登记和脱钩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但从当前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状况来看,还存在诸多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

社会组织对开展党建工作认识还不够,党组织组建有一定难度。截至目前,党组织覆盖率仅达到31%,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还很重,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这个领域中还有很多需要我们探索、摸索和创新的空间。

下一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非公工委要求,持续推进“两覆盖、筑堡垒”专项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按照“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的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指导和规范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登记管理体制,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职能体系。

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宣传力度。一是继续办好“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简报”,宣传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纠正对社会组织党组织是把“双刃剑”的错误认识,增强对党建工作的正面认识。二是落实“三个同步”要求。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穿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等综合监管全过程。三是关注社会组织党建动态,及时在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宣扬好的经验和做法。四是每季度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党的理论宣讲,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加强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认识。五是在“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增设“党建工作”模块,各社会组织在维护基本信息时,同步维护更新党建信息,增强党建工作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按照登记管理与培育发展并重的要求,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架构,理顺综合党委和业务主管单位(机关党委)的平行关系建设,加强与社会组织党支部管理领导机制。增强综合党委内部体系建设,加强工作力量,畅通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管理渠道。构建一个有谋事机构、有办事人员、有办事经费、有做事地方的“一站式”党建工作载体,增强综合党委职能。综合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多种学习教育活动,发挥党委领导功能,适时组织参观见学,以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间的学习交流和借鉴。

四是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形式,提高党组织的覆盖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当前社会组织单独组建的难度比较大。建议采取多种组建方式,根据“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和“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要求,就近就便组建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通过鼓励单独组建、支持联合组建的方式,切实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一是探索将“3名正式党员”的界定扩大到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在原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扩大到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如会长、副会长、监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前提是组建党组织后其组织关系必须要转到新建党组织中。二是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对社会组织中党员组织关系在街道的,探索不转组织关系,在该街道辖区内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组建党组织,并由街道党委审批。三是依托省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党支部,将各省级社会组织中流动党员或组织关系在外地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到联合会党支部,再由综合党委根据地域、行业等因素,督促另建联合党支部。特别是针对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流动的预备党员,转正较难,可在联合会联合党支部中按期转正,以增加社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四是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力度。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在每年的党员发展工作中,积极主动为社会组织党组织争取党员名额指标,增加社会组织党员数。五是推进省级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按照“分类指导、区别施策”原则,督促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单独、联合组建等方式,实现应建尽建;对暂不符合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通过专项行动,到2018年底,力争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

五是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是要有一位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既懂党建又懂业务的党组织负责人。一是要制定长远规划,坚持“选、培、用”三结合,下大力气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专业化、职业化程度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队伍。二是要严格社会组织党组织审批标准,对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把关,选配有一定党龄和党务工作基础的,且在社会组织中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三是摸索选派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到社会组织党组织担任书记。根据社会组织需求,可面向社会招聘退休的老党员任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四是发挥兼职党员的作用。多数社会组织中有退休人员兼职,这些人员工作稳定,流动量小,且有一定的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应充分发挥这类人员的党建工作积极性,通过短期培训即可上岗,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五是加强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综合党委年初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根据要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参加统一学习培训时间累计应不少于3天”。培训课程和内容要结合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征,区别于其它类型的基层党组织。

六是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奖惩措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前提是对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有正确的认识。从一年来综合党委的工作中感到,一味地依靠社会组织主动提高党建工作积极性还不够,综合党委应在加大宣传党建工作力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首先要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直接挂钩。结合工作阶段或年度,开展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评选活动,对党建工作开展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以此带动其它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其次是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考评细则,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考评通报,切实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指导作用。三是建立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对已出台的党建经费保障政策要细化,分类制定落实办法。综合党委应列出党建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项目化运作等方式给予支持。四是结合年度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评,对达标单位给予适当奖补,对未达标的单位要有一定的处罚措施。

七是进一步探索党组织融入社会组织工作的工作方式。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促会建。首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找准党组织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的结合点,融入社会组织的核心工作,在润物细无声中发挥作用。其次党组织要在社会组织内部开展“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党员是火种、组织是旗帜”的效果。三是是在社会组织运行过程中,党组织应提供人才招聘、政策咨询、协调关系、排忧解难等多方面、全方位的服务。可采取发放党龄工资、帮扶慰问等措施,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激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凝聚力量致力于组织发展。四是党组织要帮助社会组织实现核心价值,主动为社会组织架起与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依托基层党组织(街道、社区)获取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帮助社会组织调节服务职能,把公共服务的需求对接好,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得到购买,使社会、社会组织、群众多方受益,赢得社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