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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召开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暨部分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述职报告会

日期:2019-01-18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于2019年1月17日下午召开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部分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述职会议。综合党委选派的19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及其入驻的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综合党委审批的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对2018年度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作了总结,对2019年党建工作作了计划安排;解读了省级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组建试点方案;党建指导员代表肖明英、万宗春和省典当行业协会、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作了大会述职。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阚家安介绍了全国民政会议、全省民政会议的主要精神,重点解读了厅党组关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定位、新职责、新使命。机构调整改革对民政工作来说,任务不是变轻了而是更重了,职能不是削弱了而是更集中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地位更加突出,任务更加繁重,需要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党建指导员以及各社会组织同心协力,共同开拓创新。

对下一步社会组织如何开展党建工作,阚家安要求:一是党建指导员要继续发挥党建指导作用,本着时不我待的精神,立足岗位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好的经验、好的作风、好的形象带到社会组织中,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综合党委将适时派驻第三批党建工作指导员。二是各社会组织党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保持步调合拍,在实际中积极拥护。发挥党支部在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敢于在社会组织理事会上坚持政治主张,善于将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的执业活动中,勇于为社会组织挑重担、担责任。三是在综合党委的指导下,不具备组建实体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要积极申报“功能型”党组织组建试点工作,结合社会组织发展特点规律,建言献策,在“功能型”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功能发挥、活动形式上不断创新,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指出,2019年,综合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非公工委要求,在民政厅党组指导下,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党建指导,按照“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的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提升省级社会组织“建党”“党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