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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派驻第三批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日期:2019-08-02 浏览:


2019年8月2日上午,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了第三批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工作部署会。第三批10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及其入驻的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皖社党〔2017〕1号)和《关于印发〈省级社会组织功能性党支部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对党建指导员入驻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对社会组织支持配合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鼓励社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加试点工作。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阚家安指出,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是经省委非公工委批准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前两批党建指导员工作效果来看,成效明显,成绩斐然,社会组织反响良好,说明派驻指导员入驻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派驻第三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推动当前我省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是推进“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有效落实的必要措施,也是让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在社会组织扎根生效的重要手段,此项工作已列为综合党委常态化工作,将长期坚持下去。各党建指导员和社会组织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知;二要互相配合,互相督促,共同推进党建工作;三要共同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要在党建促会建、会建带党建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四要及时沟通协调,互通有无,重大事项及时向综合党委请示报告。党建指导员在开展党建工作的同时,也要融入到社会组织的建设发展之中。

会后,第三批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和入驻社会组织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沟通情况,协商工作思路和打算,立即启动开展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