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党建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的建设  >>  党建动态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党建工作推进会

日期:2021-09-09 浏览:

为切实加强对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党建工作水平,2021年9月8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党建工作推进会,就推进社会服务机构党建“两个覆盖”,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作出安排部署。

会上共同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办发〔2015〕6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安徽省民政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建设标准 (试行)〉的通知》(皖民管字〔2020〕91号)。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从“有形”向“有质”转变,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部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融合发展成效明显。

会议强调,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开拓新发展路径,谋求新发展实效,做政策的倡导者,做资源的链接者,做服务的提供者,做实践的推动者。要深刻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牢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激发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会议要求,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支部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努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水平,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引领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发挥。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要积极筹划,对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及要求,及时组建党支部。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要立即开展理事会及驻会人员的党员信息统计工作,符合功能型党支部组建条件的,必须组建功能型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