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2021年9月14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就推进社会服务机构党建“两个覆盖”,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作出安排部署。
会上共同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办发〔2015〕6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安徽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建设标准 (试行)〉的通知》(皖民管字〔2020〕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