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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局 (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具体职责规定

日期:2019-08-01 浏览:

社会组织管理局

(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省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指导市县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具体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制度,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

2.承担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3.负责全省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和执法工作;

4.依法负责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抽查检查、信用管理、等级评估等工作;

5.负责全省性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活动进行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和取缔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

6.负责全省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

7.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下,承担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办公室职责;

8.指导市、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监督和培育发展工作;

9.承担全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推广;

10.承担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