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社会组织:
为了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和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14号),根据全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的要求,现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以下倡议:
一、着眼大势,深刻领会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尽管经济增速保持在年初预期目标区间内,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针对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将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广大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企业减负专项行动。
二、服务大局,努力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
广大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主线,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切实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不断增强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帮助企业牵线搭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危机中寻找机遇,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反映企业的有关意见和合理诉求,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千方百计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规范行为,着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收费业务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履行章程规定的程序。社会组织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要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或者变相摊派。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般应在会员范围内开展,必须坚持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以此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或在事后组织要求参与对象出钱出物的活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减收或免收会费。
希望广大社会组织行动起来,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提升抗风险能力,为推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安徽省招标投标事业发展研究会 安徽省体育总会
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安徽省餐饮研究会
安徽省银行业协会 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
安徽省公路学会 安徽省电力行业协会
安徽省浙江商会 安徽新华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