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由中国社会组织网转载)
第二届(2012)“中国社会创新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开始接受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及其它公民社会组织的创新项目申报。上述机构或组织在社会领域中采取创新的、有效的、可持续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创造社会价值、促进社会进步的项目均可以申请。
中国社会创新奖组委会将组织由全国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全国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选,从申请项目中选出20名“中国社会创新奖”入围项目,随后派出专家工作组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撰写评估报告。最后,全国选拔委员会从入围项目中评选出10个“中国社会创新奖”项目并给予奖励和表彰,每个获奖单位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其他入围项目也将受到表彰和奖励。
所有申报项目收入中国社会创新案例库,获奖项目和部分优秀申报项目将通过《中国治理评论》、《中国社会创新蓝皮书》、《中国社会创新研究简报》等方式加以宣传和推广。
本项评选活动完全是非营利性的,活动的一切开支均由组委会承担,不向申请、入围及获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中国社会创新奖”的项目须符合如下条件:
1、组织性。申请项目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社会组织所从事的公益项目。
2、创新性。申请项目必须在相应活动领域提出新的创意,或将新理念付诸行动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
3、公益性。申请项目必须是旨在促进社会公益的非营利活动。
4、时效性。在申请期限之前该项目已实施6个月以上,并产生效果。
“中国社会创新奖”评选标准如下:
1、创新程度。该项目在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建设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相当的创新性。
2、效益程度。该项目在相关领域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且已被事实充分证明或得到受益者广泛认可。
3、参与程度。该项目本身体现了多元合作、广泛参与和透明等特征,有助于提高公民参与,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
4、重要程度。该项目在推动公民社会参与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善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并已产生积极影响。
5、推广程度。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意义,能为其他组织所效仿和借鉴。
6、透明程度。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法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