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致广大社会组织的倡议书
日期:2020-02-03 浏览:次
各省级社会组织,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类社会组织应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积极践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积极做好会员引导和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动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积极利用自身专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让我们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出社会组织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