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日期:2011-04-01 浏览:次
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
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处理本会日常事务,研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秘书长办公会议每季度未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报经执行会长同意,可临时召开。
第三条 秘书长办公会议一般由执行会长单位的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轮流在各会长、监事长单位召开,由所在单位提供会务保障。
第四条 秘书长办公会议一般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秘书长办公会议应邀请执行会长和会议所在单位的会长、监事长出席;因工作需要,可邀请本会相关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五条 秘书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听取办事机构的季度工作汇报,研究下季度工作计划;
(二)研究确定人事变动的建议;
(三)审查拟吸收会员的资格,研究拟除名会员的建议;
(四)研究设立分支、代表和办事机构的建议;
(五)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研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议;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六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附:本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承办单位的次序:
1、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3、安徽新华学院
4、安徽省银行业协会
5、安徽省公路学会
6、安徽省餐饮研究会
7、安徽省浙江商会
8、安徽省招标投标事业发展研究会
9、安徽省电力行业协会
10、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11、安徽省体育总会
12、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
13、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