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三届六次理事会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秘书处于2022年3月18日向131位理事及理事单位发出会议材料及审议表决表,截止3月25日共收回90份理事及理事单位的表决意见。根据规定,本次理事会决议事项合法、有效。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2021年工作报告。党建引领,把握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网站、会刊开辟宣传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社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交流学习心得和具体做法,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其他省级社会组织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学习支部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支部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理论知识学习,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政策精神,不断增强理论功底,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主动作为,积极服从大局行动。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省级社会组织座谈会、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座谈会、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督导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提供会务保障;主动为广大社会组织提供年检填报咨询等服务。积极协助省社管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向会员单位和广大社会组织发出支援河南的倡议书,动员引导广大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援。根据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精简社会组织事项申报材料的要求,协助省社管局做好调整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工作;协助编辑政务服务网省本级社会组织事项对外公示相关内容。协助做好省本级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全力以赴,圆满完成承接项目。按照民政部《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圆满完成了2021年的培训任务。按照省社管局的统一部署,11月30日前,完成了2021年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项目。
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联合会2021年财务报告。联合会严格执行非营利会计制度,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办法。
三、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更名为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的议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要求,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更名为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
四、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调整秘书处人员工资的议案。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结合省内相关协会的薪酬待遇情况,决定实施秘书处人员工资薪酬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在原工资标准上,每年增长6%。
五、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联合会关于吸收会员的建议。现根据社会组织的申请,拟吸收安徽华衡老年维权和调解中心为本会会员单位;拟吸收安徽省建设教育与专业技术协会、安徽省健康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会、安徽工业经济联合会为本会理事单位。拟增补原理事单位安徽国祯慈善基金会为本会常务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