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公告
经查,下列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06年、2007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三)九项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本厅决定对下列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处罚的社团名单:
1、安徽省机械情报学会
2、安徽省石油化工质量管理协会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4、安徽省再就业工程研究会
5、安徽省劳动保护工业协会
6、安徽省纺织工程学会
7、安徽省农垦学会
8、安徽省系统工程学会
9、安徽省软科学研究会
10、安徽省投资学会
11、安徽省乡镇经济学会
12、安徽省体育康复协会
撤销登记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
安徽省鸿宇精密激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