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管函〔2008〕9号
关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度下半年社会组织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民间中心函〔2008〕2号)精神,结合我省部分市、县(区)工作人员变化等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一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各市接通知后,请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8月22日以前报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王旋(0551-5606022) 传真:0551-5606128
二○○八年八月五日
附件1: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班计划
附件2: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