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日期:2006-02-24 浏览: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市民政局、全省各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27号)要求,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广泛动员、深入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在整个活动中,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建章立制、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自身的业务特长和服务社会的职能。通过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的主体公益活动,推进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体系的建立,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扩大了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涌现出一批自律与诚信建设的先进集体。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省民政厅经研究决定:授予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现代中医药研究中心、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安徽省工商联职业培训中心、安徽省体育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巢湖市康复医院、铜陵市铜都双语学校、池州市沿海电脑培训学校、安庆市宜城医院、芜湖龙浩爱心老年公寓、滁州市新锐私立学校、阜阳市红十字骨科医院、黄山市受康医院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蚌埠市民政局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最佳组织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新的业绩。希望全省各级各类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奋发有为,与时俱进,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进一步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为推进我省民间组织管理与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安徽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民政厅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