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举办第二届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
经验交流研讨会邀请函》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行业协会、商会:
为了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创新与发展,民政部社团研究会将举办“第二届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研讨会”,如有兴趣请你们自行组织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直接报名参加。
安徽省民间组织联合会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邀请函
经验交流研讨会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国际交往的更加密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已愈来愈显示其独特功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行业协会、商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也即将颁布实施;各地政府有关方面也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高度总结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和管理的工作经验与思路,深入探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政策法律问题及对策,民政部中国社团研究会等单位将于2005年12月上旬在昆明市举办第二届“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研讨会”。届时,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首都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及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将应邀做专题报告并进行现场交流。欢迎贵单位推荐有关人员参加研讨活动!
现将研讨会的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政府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官员;各地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团体会员的负责人;相关教学、科研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高度总结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和管理的工作经验与思路,深入探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政策法律问题及对策,民政部中国社团研究会等单位将于2005年12月上旬在昆明市举办第二届“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研讨会”。届时,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首都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及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将应邀做专题报告并进行现场交流。欢迎贵单位推荐有关人员参加研讨活动!
现将研讨会的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政府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官员;各地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团体会员的负责人;相关教学、科研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05年12月3日—4日(12月2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希桥酒店(具体乘车路线另行通知)。
三、 研讨内容
1、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定位和结构调整
2、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
3、行业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4、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主要思路
5、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6、行业协会、商会运作与管理机制的建立及完善
7、各地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经验交流
时间: 2005年12月3日—4日(12月2日全天报到)。
地点:昆明市希桥酒店(具体乘车路线另行通知)。
三、 研讨内容
1、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定位和结构调整
2、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
3、行业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4、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主要思路
5、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6、行业协会、商会运作与管理机制的建立及完善
7、各地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经验交流
四、特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 陈国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 张 经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李 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陈金罗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非营利组织研究所副所长 贾西津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 陈国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 张 经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李 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陈金罗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非营利组织研究所副所长 贾西津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
五、有关费用
1、会议费:980元/人。
2、食宿、会后考察(自愿参加)统一安排,费用另交。
1、会议费:980元/人。
2、食宿、会后考察(自愿参加)统一安排,费用另交。
六、报名办法
1、请参加者提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11月18日。
2、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将另行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参会具体事项。
3、欢迎提交与研讨会议题相关的论文和调研报告。提交方式以电子版为主。
4、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协助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1、请参加者提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11月18日。
2、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将另行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参会具体事项。
3、欢迎提交与研讨会议题相关的论文和调研报告。提交方式以电子版为主。
4、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协助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七、联络方式
研讨会由北京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具体承办。请按下列方式联系报名事项:
会务地址:北京市学院路丁 11号交流中心三层 邮 编:100083
E-mail:crdc@hli.net.cn
报名电话: 010-51733905 51733919
传 真:010-51733908 联系人:王志刚
中国社团研究会的联系电话、传真和联系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斜街 4号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868456 65868457 联系人:商 羽
研讨会由北京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具体承办。请按下列方式联系报名事项:
会务地址:北京市学院路丁 11号交流中心三层 邮 编:100083
E-mail:crdc@hli.net.cn
报名电话: 010-51733905 51733919
传 真:010-51733908 联系人:王志刚
中国社团研究会的联系电话、传真和联系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斜街 4号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868456 65868457 联系人:商 羽
中 国 社 团 研 究 会
二00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