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社会报·民间周刊》证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1-03 浏览:

 
关于做好《中国社会报·民间周刊》
证订工作的通知
 
(民管局函〔2005〕13号)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中国社会报·民间周刊》 (以下简称《民间周刊》)是国家民政部主办的全国性的、全面反映社会领域发展动向的权威报纸,也是全国唯一的一份面向民间组织领域的报纸,是民政部指定的民间组织各类公告、基金会管理信息发布媒体,也是宣传全国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从近一年的订阅情况看,《民间周刊》可以帮助民间组织及时了解新信息、新知识、新政策,推动能力建设,明确发展方向,促进交流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间组织管理和民间组织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民间周刊》2006年度的证订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民间组织管理和民间组织宣传工作。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民间周刊》的组稿投稿工作,切实利用好这一宣传阵地,充分展示我省民管工作和民间组织的风采。要组织动员本单位和分支(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积极写稿投稿,提升和扩大本组织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原则上每期《民间周刊》都要有宣传我省民间组织工作的文章,各民间组织发表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民间组织工作评估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切实做好证订工作。《民间周刊》是全国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了解掌握全国各地民间组织和管理工作信息动态的有效渠道。各民间组织要高度重视《民间周刊》的订阅工作,把订阅工作作为本组织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并组织分支(代表)机构踊跃订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原则上要做到一会一份。各民间组织对证订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国社会报报社或省厅民管局联系。
    三、订阅办法。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直接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相关订阅手续;或按中国社会报《民间周刊》证订单要求自行订阅。订阅后请及时将订单回执复印一份,邮寄、交换或传真至我局,以便登记管理机关及时掌握订阅情况。
    联系人:吴勇俐、周龙艳,联系电话:0551—2236021(可传真)、2236022、2236023,电子邮箱:ahnpo@126.com
    附件1  《民间周刊》2006年宣传报道重点选题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抄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直业务主管单位
 
附件1
《民间周刊》2006年宣传报道重点选题
 
一、 在深化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方面的典型报道
    1、各地在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方面所采取的新政策、新举措,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
    2、民间组织监管与发展中的各类问题调查与对策探讨。
    3、政府简政放权、购买服务、支持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的做法。
    4、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和不同管理模式运转情况调查与比较。
    5、关注行业协会政社分开的改革,脱钩之后行业协会如何独立开拓发展。
二、培育和发展各类民间组织方面的经验和具体做法
    1、优先报道各级各地党政领导支持民管工作的言论、举措和行动。
    2、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状况调查及典型报道。
    3、社区民间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典型报道。
    4、对既能成功募集资金、又能确保公益资金开支数量的基金会及其出资人进行重点报道。
    5、对非法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非法活动进行曝光,着力维护和强调民管部门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6、先进民管工作者、先进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的报道。
三、民间组织自强自立、健全功能、规范发展、作用发挥方面的典型报道
    1、从个案调查入手,对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规范发展、作用发挥情况组织较大的典型报道。
    2、民非单位诸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的具体发展案例以及其作用发挥方面的深度报道。
    3、企业社会责任的事例收集和报道。
    4、公益性草根民间组织的活动和作用。
    5、民间组织先进个人及典型会员的事迹报道。
四、在法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所作的努力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新条例颁布及其实施情况的报道。
    2、登记管理部门自身建设情况调查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