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团体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3〕159号)文件精神,民政部自2003年起至2004年9月已完成了6期全国性社会团体秘书长培训班,2005年决定继续开展社会团体秘书长培训工作,年底前拟再举办4期班,重点对未参加秘书长培训班的社会团体秘书长进行培训。同时,根据前几期培训班学员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对培训内容、课时做出相应的改进。现将2005社会团体秘书长培训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和内容
培训对象主要为社会团体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培训内容为社会团体概述、登记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纳税与纳税筹划和秘书长实务等。
二、 时间和地点
第七、八期秘书长培训班分别于
第九、十期秘书长培训班预计于九、十月份在北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培训的秘书长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参加时间。
三、 收费标准
培训、资料费等500元/人,培训班食宿等费用自理(约1200元/人)。一般为两人标准间,需单人间者适当加收房费。报到时请另交住房卡押金100元,培训结束时交还房卡后退还。
四、 培训班的组织
为做好培训组织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服务,培训班实行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请假,完成全部课时并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可自带游泳衣帽)。
五、 报名办法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继续给予配合,及时通知所属社会团体,于6 月1日前完成第七、八期培训班的报名工作。
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报名,也可将填好的《报名表》传真、邮寄或发送邮件的形式报名。
网址:http://www.meetingec.com/
E-mail:service@meetinge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14层
1421 邮编:100038
联系人:李垚曦 王彦超
电话:010- 58891255/56/57/58 58891090 58891209
传真:58891090 58891209
附件:1、秘书长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2、北京石油疗养院交通示意图
3. 未参加全国性社会团体秘书长培训班的社团名单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