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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28 浏览:

 

各市民政局,各相关社会组织:

    现将《安徽省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7日

 

 

  

安徽省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展“百社进百村”专项行动成果,安徽省民政厅决定,开展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见效,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应有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与。社会组织依据自身条件,秉持自愿原则,与脱贫村结对帮扶,尽力而为。

  (二)因地制宜。根据脱贫村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组织自身条件等实际情况,因村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

  (三)精准帮扶。社会组织针对脱贫村实际状况,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帮助脱贫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四)共同发展。社会组织和脱贫村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利用各自资源,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信息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在帮扶合作中共同发展壮大。

三、帮扶途径

(一)突出产业帮扶。根据脱贫村的资源特点,帮助结对村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依托自身优势搭建产销平台,帮助结对村销售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增加群众收入。

(二)开展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帮助推荐就近就业。开展农业种养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技术型农民,以适应现代化农业的要求。

(三)宣扬绿色理念。通过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扬环境保护理念、营造良好的生态治理氛围等形式,推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助推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

(四)推进公益帮扶。帮助结对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面貌。以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在校学生等为重点,对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开展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生活救济、精神抚慰等公益活动。

(五)组织文体活动。开展贴近乡村生产生活、符合农民现实需求的文体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提升农民文化水平、丰富农民精神世界,助推文明乡风。

(六)提供信息服务。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为结对村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结对村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工作思路等。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广泛宣传动员。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联动,向社会组织发出参与乡村振兴的倡议,通过网站、QQ群、微信群、“安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百社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二)实施阶段

2.制定帮扶计划。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主动联系脱贫村,积极发挥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结对村实际,选准突破口,与结对村共同研究,制定帮扶计划。

3.狠抓落实见效。帮扶社会组织每季度至少坚持到结对村一次,抓好帮扶计划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帮扶社会组织要及时将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及成效报省或相关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报送一次帮扶信息。

4.督促检查帮扶。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全程跟进、全程指导,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指导改进;对于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推广,帮助各社会组织与结对村相互取经、共同发展。

(三)总结表扬阶段

5.及时总结表扬。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总结,宣传典型。对优秀社会组织适时进行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百社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经验交流、宣传调研、实地督查、通报表扬等;要全员动员,集中精力,上下一致,协调配合,为社会组织帮扶结对村发展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二)加大宣传引导。在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建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适时举行帮扶经验交流会,讲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故事,传播乡村振兴声音,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结果运用。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评先评优、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的重要内容,对帮扶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打造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持续、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

 

联系人:张跃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电话05516560602115955460080;电子邮箱512217544@qq.com

        汪祥中(省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话05516560612918715175910;电子邮箱3148594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