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评估相关人员: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部分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评估委员会委员和复核委员会委员聘期
本届聘任期5年,届内有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可随时调整。
三、评估委员会成员
(一)主任委员
张振粤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二)副主任委员
陈莉莉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
(三)委员
詹国庆 省委组织部非公工委办公室主任
潘地军 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处长
石世权 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二级调研员
傅 欣 省发改委社会处四级调研员
张昊生 省公安厅一处副处长
夏云波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徐 迟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方耀明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陈 蕙 省财政厅税政条法处副处长
项军宁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宋 璐 省外办民间交流促进处处长
纪光水 省科协学会部部长
韩修良 省社科联学会工作处处长
李 颖 省工商联会员处处长
高 敏 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陈胜利 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程江龙 安徽一通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四、复核委员会成员
(一)主任委员
张 勇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二)委员
潘业柱 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三级调研员、机关纪委委员
张 蕊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张跃东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邵栋梁 省食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唐智君 北京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 革 安徽一通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安徽省民政厅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