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省民政厅将开展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
省民政厅将按一定比例对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抽查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安徽省民政厅
2024年2月27日
(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张跃东,联系电话:0551—6560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