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相关负责人:
为推动对会员联系指导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本着分类指导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建立常态化联系指导服务责任分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根据会员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行业分类等要素,将会员单位分为10组(会员分组情况见附件),每组由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联系指导服务工作。
第一组:何丰林、贾智勇、江楠及科学技术领域社会组织合作委员会负责人(联系人:何丰林,电话13905517039)
第二组:邹月明、牛元、王良其及异地商会合作委员会负责人(联系人:牛元,电话13399519595)
第三组:李文、刘金玉、孙扬、庄恒书及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合作委员会负责人(联系人:刘金玉,电话13605513688)
第四组:张伯根、吴祚平、黄国民、陈明及卫生健康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系人:黄国民,电话13805695713)
第五组:李永胜、徐辉、金棕、赵厚平及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负责人(联系人:赵厚平,电话13615605599)
第六组:纪荣荣、李朝荣、沈运斌及社会组织矛盾纠纷法律调解中心、培训部负责人(联系人:李朝荣,电话13505516986)
第七组:汤小波、柯绍元、汪和俊及社会组织助力农业强省指导小组(筹)负责人(联系人:柯绍元,电话13505600842)
第八组:夏惠芬、吴志强、张嵩及评估中心负责人(联系人:夏惠芬,电话18655058656)
第九组:焦怀彪及宣传部负责人(联系人:焦怀彪,电话13696523999)
第十组:会员部、各市代表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王圣,电话13955155399)
二、工作要求
(一)各组应加强与所负责的社会组织日常联系,提供服务指导,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合理诉求和困难问题。促进同领域会员间的交流合作,通过总会的平台帮助其协调资源,实现会员之间的沟通联动、资源之间的聚集耦合。
(二)各组应熟悉掌握所联系指导服务的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并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引导本组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双争”等活动,负责本组优秀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三)各组应督促会员单位履行会员义务,执行总会有关决议,按时缴纳会费,每半年汇报一次常态化联系指导服务会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各会员单位的服务需求、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应及时向所在组的联系人反映。
附件: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常态化联系指导服务责任分工表
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