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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03 浏览:

各市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3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民政部门和广大社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把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以实际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强化分类指导。要广泛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长,通过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等,扩大稳岗就业能力。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会员单位多、用工需求大的优势,积极挖掘本地区、本领域岗位信息,推动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用人需求精准对接。要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在挖掘教育、医疗、科技、文化、托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做足功课,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要动员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增加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带动开发相应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要重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其充分挖掘社区服务需求,开发社区服务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社区就业。

三、主动做好服务。要主动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数据共享,帮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见习扶持等政策红利,指导社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要主动参与就业部门、大中院校、招聘网站等开展的各类就业专项行动,及时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招聘会、对接会等活动,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省民政厅将依托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安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免费为社会组织及会员企业发布招聘信息。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强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发挥示范效应,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摸排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于2024年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全年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各地在统计有关数据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做到有来源、有台账,坚决杜绝随意填报、拍脑袋填报。

 

 

 

安徽省民政厅

202473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7号)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社会组织助力拓展就业新空间。各地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持续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进一步稳住存量岗位、扩大增量规模。支持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积极引入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基层民生保障,带动开发相应岗位。推动专业性社会组织巩固拓展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救助、养老、托育等领域的服务空间,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见习岗位。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引导社会组织开发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就业岗位。指导社会组织结合发展需求设置见习岗位,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二、推动社会组织扩大就业资源对接。各地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联系会员、企业、高校和专业人员的独特优势,创新就业资源对接服务模式,搭建和完善就业对接服务平台。特别是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分布各行各业的优势,主动收集发布行业就业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精准对接。要加强与本地区高校的沟通协作,推进“校社合作”,引导社会组织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会员企业、基层社区深入了解职场环境,快速适应就业需求,顺利实现就业。推动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就近服务、建立人才供需链、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三、推动社会组织细化就业服务。各地要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实习实践,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理清职业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引导社会组织做好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服务。支持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引导重点面向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等机会。引导权益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权益维护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

四、进一步培树社会组织就业品牌活动。各地要树立服务品牌意识,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积极搭建本地社会组织招聘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常态化开展就业服务,努力打造本地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品牌。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与高校毕业生人才双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推介本地区就业服务品牌,着力提高品牌知晓度、公信力,吸引更多社会组织、高校、求职者参与品牌活动,提升就业服务效能。各地可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公益项目孵化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一步了解社会组织,积极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

五、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环境。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落实落细稳岗扩就业政策。积极筹措多方资源和优惠措施,帮助解决社会组织运营负担,积极争取就业补贴政策,推动社会组织享受与中小微企业同等扶持措施。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推荐参与相关表彰奖励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宣传。各地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就业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要积极总结和宣传社会组织助力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组织助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及时摸排掌握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于2024年底将全年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报送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民政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