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协会:
经查,你会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警告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会对上述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部门: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551—65606022
安徽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