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把握的时间节点
年检对象:2025年6月30日前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除外)。
线上填报时间:系统已开放,2026年5月31日截止。
材料补正截止:年检材料被退回补正的,于6月15日前完善重新提交,逾期系统关闭视为未参检。
二、需要履行的年检程序
第一步:网上填报
登录“安徽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s://sorg.ahmzzwfw.cn/#/loginMain),在线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
第二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业务主管单位未实行网上并联审核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在3月31日前先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5月31日前,登录系统补充上传经业务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初审意见(PDF格式),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在省民政厅直接登记和实行双重管理并在网上并联审核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信息填写完成后(无须填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直接提交。
第三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审核通过后,年检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将在官网公示。各地可结合实际,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或者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三、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要求上传或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个体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页。
登记证书副本:《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清晰扫描件。
前置许可证:如有执业许可证(如教育、医疗),需上传副本扫描件。
其他材料:违规行为整改材料、章程等。
四、年检结论判定依据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出现以下情形将直接导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党建问题:应建未建党组织,或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
财务问题:年末净资产为负数、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规、侵占或私分资产。
业务问题:未开展业务活动、超出章程范围活动、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管理问题:未按时换证、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诚信问题: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五、特别提示
逾期后果:5月31日系统关闭后未提交,视为未参检,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视情立案调查。
自查整改:如果在自查中发现过往有违规行为并主动先行整改,年检时可视情从轻处理。
结论效力:年检结论在安徽省民政厅官网和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公布,以网上公布结论为准。
六、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杨工,15587323568
童工,18256564229
省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0551-62999785、62999786。
业务咨询:0551-65606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