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团体规范管理,全面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12月24日和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全县59家社会团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民政局部署了全县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印发了《和县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就“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进行了业务培训;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物价局)分别就财务监督、票据使用及会费收缴管理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会议还邀请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赵林云到会指导。
会议就如何开展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一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赋予了社会组织新的使命、新的定位、新的目标。近几年来,和县社会组织发展势头较快,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多数社会组织按章办事、按规理事、积极活动、作用明显。但少数社会团体工作还存在活动不正常、不按章办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兼职清理不彻底、违规收费取酬、“重登记、轻管理”现象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立即纠正,抓紧整改。二要采取务实举措狠抓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一是开展自查摸底,各社会团体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底数,找出问题,按时上报;二是明确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收取费用、不按章办事、不按规登记备案、不按期换届、不按要求接受年检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开展清理整顿;三是立即抓好整改,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补缺补差,对标达标,逐项逐条抓好落实,限期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内控管理、财务管理、票据管理、会费收缴管理及人员管理等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三要压实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督促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按期完成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各社会团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等不靠,自我加压,严肃认真地抓好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县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加强监管,对社会团体仍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