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阜阳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按照上级部署,去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部署
一是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大工作调度力度,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局局长担任,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和推进打击整治工作有力开展。
二是建立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2018年5月,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和市工商局组成的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建立后即召开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组合拳”,共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按照联席会议制度安排,结合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时效性特点,联席会议可随时召开。
三是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5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严格依法办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社会组织,要严厉打击;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从严从重处理等。
二、明确工作任务,畅通举报渠道
一是媒体发布打击公告,“广而告之”。为了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造好声势,营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2018年5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在我市各主要媒体联合发布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公告。通过公告广而告之,形成较大舆论宣传氛围。同时,公告中还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应当先查验该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公告提醒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受邀参加社会组织活动时,应事先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杜绝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等等。
二是明确打击整治范围,“聚焦热点”。除明确打击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被撤销登记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范围外,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精准扶贫”、“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作为重点打击目标,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不姑息。
三是畅通举报来访渠道,“形成合力”。由于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履行登记手续,所以登记管理机关事先不掌握它们基本信息。加上绝大多数非法组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因此,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发现,更多地要依靠居民群众来发现。对此,我们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了网上举报邮箱、电话举报专线,采取了来访专人接待,举报专门受理等方式和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等举措,通过社会力量,形成打击整治社会合力。
三、开展联合执法,坚持持续打击
一是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2018年6月,我们接到 “阜阳蓝天应急救援队”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举报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会同市公安局部署非法社会组织所在地民政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查处活动。经联合执法现场查处,对该非法组织的非法行为和不具备登记条件及时给予了劝散。
二是媒体给予了广泛报道。我市《颍州晚报》在全市影响力很大。该报对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和查处“五祥慈善基金会”等非法社会组织给予了关注报道。《阜阳网》《阜阳公众网》《阜阳城市周报》等媒体长期持续关注我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全国知名网站《搜狐》也对我市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信息进行了转载。
三是公告了一批涉非名单。自2018年5月开展打击整治活动以来,至今年1月,我市向社会公告了9批非法社会组织,涉及17个非法社会组织。其中取缔1个、劝散13个、依法履行登记手续2个,经查属于网上未落地的1个。通过打击查处,公告曝光,打击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达到了“打掉一个、警示一批”的目的,制止了“破窗效应”。
专项行动结束后,今年我市将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活动。通过连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显著减少,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的认识和识别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的法制环境基本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在近年来我市建立合法社会组织违法“黑名单”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黑名单”制定,强化信用约束作用,推动我市社会组织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