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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民政局出台实施意见 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日期:2019-07-10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皖民管字〔2018〕117号)的要求,在相山区东山街道社区公益服务平台、相山区南黎街道社区公益服务平台相继建立的基础上,2019年7月8日,淮北市民政局出台了《淮北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公益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的出台既是对国家有关号召的响应,又是对本市相关实践经验的总结。6月2日,在淮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相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和本市11家社会组织的联手打造下,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街道社区公益服务平台正式揭牌成立,相关领导出席仪式并发表讲话。6月12日,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街道社区公益服务平台正式成立。这两个平台的建立为淮北市的社会治理创新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也为《意见》的诞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意见》结合淮北市的实际状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一、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着重培育和扶持托老育幼、扶贫解困、助残帮扶等事关民生福祉的公益项目;二、充分激发社会力量的主体能动性,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社会组织为主体、以专业社工为骨干,进一步将“三社联动”落到实处;三、鼓励允许社区服务场所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住所,允许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合署办公,结合社区社会组织特点制定章程范本,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提高登记审核效率,优化登记服务;四、引导和激励更多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品牌,通过树立社区社会组织品牌标杆,为全市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推动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的整体发展和提升;五、依法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日常活动、负责人、资金往来、信息公开的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六、鼓励将符合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专业调处等社区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相关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一起参与社区公共议题的讨论和社区问题的解决,推动形成“枢纽型平台+社区、社工、社区社会组织”的“1+3”社区服务新模式,探索多方多元社区治理新格局。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淮北市民政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将以《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指导,在淮北市的一县三区全面铺开社区公益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有序进入社区,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