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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黟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调研和思考

日期:2019-08-09 浏览:

新时代,如何促进县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办发〔2016〕4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28号)精神,我们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黟县社会组织及相关部门对全县社会组织的现状、作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全县社会组织的概况

全县共有各类社会组织76家,其中社会团体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家。如果按行业管理划分,除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家(财政供养)外,民办体育协会10家,文学艺术协会16家,香榧、桃等专业类协会13家。

二、全县社会组织在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会组织已成为政府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治理的补充力量。我县先后成立黟县乡村客栈联盟、徽宿协会、民宿协会、写生研学协会、摄影家协会、餐饮业协会等一批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在提供社会服务、反映行业诉求、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都承担了部分政府转移的职能,有力促进了政府行政效率提高和“小政府”“大社会”建设。

(二)社会组织已成为服务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从简单的做公益、做慈善,到纠纷调解、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社会稳定等,社会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宏村乡村客栈联盟协会开展了“马头墙下的小红旗”,在遗产保护、文明经营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黟路前行、善巧公益等一批公益类社会组织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好评。塔川、五里徽姑娘、打鼓岭休闲旅游等一批农家乐协会为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三)社会组织已成为宣传黟县的重要力量。黟县徽文化联谊会及成员接受了中国中央电视台、韩国国家电视台等国内外电视新闻媒体的采访,仅安徽省电视台就作了专题讲座30场。黟县摄影家协会、作家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众多作品被国家、省级刊物登载报道,获得很多奖项,为宣传黟县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社会组织已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对象。县文化旅游体育、民政等部门多年以来通过向相关协会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文化下乡、举办各项赛事活动、开展爱邻联盟社工服务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不充分、不规范,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

一是数量少,质量不高,不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民办幼儿园、民办养老机构没有。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缓慢,4个社区成立了3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但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等基本处于“零”状态。全县社工服务机构只有1家,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仅25人。经验丰富的社工极少。

二是资金不足。社会组织整体资金规模偏小,资金来源渠道较窄。大都以收取会费为主,政府资助、服务性收入、社会捐助较少。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非常有限,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行力度尚待加强,企业、公民的捐赠能力和捐赠意识较弱。

三是社会影响力有限。社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从业人员年龄老化、观念落后、行业代表性不强、服务会员功能弱化、号召动员力不强、运作不规范、公信力不强等“通病”,会员参与积极性也不高。

四是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组织角色认知不到位,参与治理能力不强,对公共问题关注不够,表达社会不同利益群体诉求的主动性不够,尚未成为社会治理参与主体之一。政府购买服务往往是以“体制内”需求为导向,社会服务机构的非专业化与社会工作的专业化需求之间严重脱节。

(二)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对社会组织监管乏力。

一是协调机构不健全。我县尚未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主要监管责任仍以民政部门为主,存在管理与服务力量都比较薄弱的问题。民政局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科室,对社会组织依法实施管理时,面临配置不足、权力有限、力量薄弱等问题。

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只能依靠年检,且往往流于形式,无力监管或监管不到位。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换届时相关负责人人选在履行民主选举、聘任前审核不到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规范。很少收到举办大型活动、庆典、研讨会、论坛等重要事件、重要社情动态报告。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考评管理也没有跟上。

三是备案手续不完备。一些事实存在的群众自发性社会组织没有进行合法登记而游离于合法的监管之外。如一些户外协会、徒步协会,有的会员有上百人,但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在乡镇、社区备案。

(三)对社会组织的扶持乏力,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有待改善。

一是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扶持有限。政府购买服务和职能转移的力度不够,扶持政策还存在许多盲点,项目、资金、人才等扶持措施不多,相应的资助和激励机制尚未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没有充分激活。

二是社会成员对政府的依赖性很大,很多居民对社会组织不了解、不信任,对一些草根社会组织的公益性行为持排斥和怀疑态度,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的范围狭窄,参与的程序和渠道不规范不顺畅。

四、促进县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和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明确要求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这不仅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其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按照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合法、有序、参与全社会的共建共治,鼓励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一)强化政策举措,积极培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探索和运用新的登记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快信息化联网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民间化。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以社区、村为活动范围的社会组织,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纳入村和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和培育范围,推动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的职能边界,深入推进脱钩清理工作,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过程,促进自主发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同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和项目结算的方式购买服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编制全县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改进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机制,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加大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安排、经费支持、减免税费、活动范围等方面扶持力度,为社会组织营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搭建规范统一的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进行监督提供渠道,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

(三)发挥党建引领,搭建培育平台。探索建立黟县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党务办理、党群活动、组织孵化、公益活动等服务,扩大社会组织党建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公益创投试点工作,重点培育和扶持城乡社区居民迫切需求的老年互助服务、社区民情工作室、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等社区服务类、环保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使用,不断吸纳各方力量参与基层协商治理。

(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成立全县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中的问题。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年度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约谈和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管措施,引入第三方评估和信用评级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在机构设置、内部管理、业务活动等方面的规范性。

(五)对接群众需求,加强自身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尊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工作并发挥积极作用,将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引导到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建设上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等,特别是规范财务管理,增强内部凝聚力,提升服务能力、治理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互动能力,确立社会组织的独立性、自主性和代表性,确保非营利性和社会公信力,为打造共建共享治理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黟县民政局 汪朝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