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合肥市人像摄影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下列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社会组织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听证要求交至本行政机关,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550号第二政务办公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电话:0551-62755535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合肥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1日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 合肥市人像摄影协会
2 合肥市休闲沐浴行业协会
3 合肥市炒货行业协会
4 合肥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
5 合肥市市场营销协会
6 合肥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7 合肥商业联合会
8 合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9 合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协会
10 合肥市商业经济学会
11 合肥市苗木花卉协会
12 合肥市枣业协会
来源:合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