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各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各市动态

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号召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日期:2020-01-30 浏览:

全市各社会组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全市各社会组织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阻击战,充分彰显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精神。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胜利,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此,我们倡导全市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一、科学防治,加强自身防护。“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他人”。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护知识和救治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拒野味,不串门、不聚会,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交流沟通,保证睡眠充足,注意保暖,不随地吐痰,改善居室环境卫生,减少病原微生物滋生,利用假期时间适度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个人、家庭和身边亲友的防护工作。

二、落实社会组织内部管理防控,保障社会组织安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自觉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停止举办各类人员聚集活动,取消各类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会议以及探访、慰问、培训、论坛、展览、对外交流等人员聚集的活动,或者推迟至疫情响应结束后进行,不擅自委派工作人员或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各项具体要求,将防控工作责任落实落紧落细。各社会组织要加强内部消毒清洁、疫情监测和人员排查,及时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指导和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对社会组织中的疑似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广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规范参与疫情防控。倡导各类社会组织按照防疫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辅助工作,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做到帮忙不添乱。一是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专业服务。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如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有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可以在相关专业机构的统筹调配下,积极参与卫生防疫、心理服务、救助救护等志愿服务,为有需求的医务工作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提供危机干预和社会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鼓励卫生社会组织梳理防控知识,广泛组织宣传教育。鼓励文化、媒体、网络社会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积极宣传抗击疫情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疫情态势。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服务机构,要积极利用自身专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二是依法有序开展慈善募捐和志愿服务活动。全市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76号)开展工作。各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助力疫情阻击战中,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坚决做到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绝不上岗、防护培训不合格的绝不上岗。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需求确定募捐方案,首先帮助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现阶段慈善组织暂不为疫情严重地区募集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民政部门备案。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有关生产、加工口罩、酒精、洗手液和卫健委公布的紧急药品、设备领域及其他相关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会员单位要增强行业自律规范,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抵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四是异地商会要做好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动员会员不到人流量大等高危地区活动,尽量避免跨区域人员流动和开展业务。五是社区社会组织协助社区联防。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民发〔20209号)要求,积极配合社区两委,协助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宣传和排查工作,增强公众科学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稳定社会情绪。六是帮助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各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科学解疑释惑,引导身边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引导工作人员和会员通过正确信息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相信科学、相信权威,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消息,主动参与辟谣工作。

四、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发挥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按照统一安排和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从业人员。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科学解疑释惑,宣传抗击疫情正面典型,引导身边群众相信科学,相信党和政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听从号令,做到全局一盘棋、齐心同协力。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希望全市社会组织坚定信心,同舟共济,携手共渡难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