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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政局在市属社会组织中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日期:2020-01-31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近日,合肥市民政局印发倡议书,要求市属社会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倡议书指出,各市属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倡议书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市属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综合保障,形成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倡议书强调,各市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发动党员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到严防死守、服从大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广大会员和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倡议书明确,各市属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科技类、专业性、学术性社会组织要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慈善组织要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76号)以及安徽省民政厅相关要求精神,结合疫情地区的需求开展募捐,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群众爱心,努力成为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