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近日,合肥市民政局出台《合肥市社会组织领域实施“信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案》。《方案》从强化信息归集、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奖励措施、做好社会组织评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重点监管等六个方面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将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及时录入安徽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给予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等激励措施,从而构建“守信者处处受益”的信用管理格局。
下一步,合肥市民政局将根据2020年度年检结果,对市属各社会组织名录进行实时更新,同时将继续落实对失信社会组织的惩戒措施,使其在等级评估、申请资金项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面处处受限,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联合惩戒机制,实施重点监管,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