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安庆市民政局召开安庆市民政系统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建南主持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市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地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培训机构,需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也可以依法终止办学;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如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办学性质,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市教体局、民政局、市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规定,做好政策研究解读,充分理解政策、把握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解释到位、告知到位、服务到位。明确办理时间节点、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清单,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市“营转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