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蚌埠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印发《蚌埠市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旨在提高全市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真正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标准》对功能型党支部的设置标准和功能定位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按照“管业务与管党建相统一”的原则,对功能型党支部的审批程序和班子配备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功能型党支部要遵循“小型、灵活、多样”的原则以及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的相关标准。
《标准》对功能型党支部制定了9项主要职责,要求其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础保障,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社会组织及党组织建设评先评优、项目评比、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等重要依据。
自开展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建设工作以来,蚌埠市共有102家社会组织成立了功能型党支部,填补了部分社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联建困难、无法成立正式党组织的空白,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有力推动了社会组织在新时代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