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2022年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池州市民政局通过六项举措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决落实《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切实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在登记管理工作中,严格督促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的活动,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会组织在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发生重要事件,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换届会议,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出版会刊,发表研究成果以及涉外事宜等,要严格按照《池州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文件规定,须事先报主管单位同意,事后将会议有关材料报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是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集中清理整治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稳妥有序整治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的行为,重点做好抽逃注册资金、侵占社会服务机构收入、违规支出、违规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工作,按照4%比例对市级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审计。
五是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制度化,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摸排工作,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继续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坚持法治思维,加大依法分类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力度。
六是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通过社会团体自查自纠,民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着力解决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管理不够规范、活动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