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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政局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期:2022-11-04 浏览:

今年5月开始,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合肥市民政局在全市社会服务机构中开展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按期完成,即将转入常态化监管。

专项行动启动后,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和指导全市民政部门重点对全市社会服务机构的12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同时确定自202261日起,对新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非营利性告知和举办人捐赠承诺书签订工作。合肥市市本级登记、正常开展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共有115家,市民政局根据工作部署,要求上述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表。各社会服务机构未报告存在12项违规问题。

市民政局根据合肥市社会服务机构分布现状,按不低于4%比例对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非营利性监管抽查,随机抽取了合肥市经合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合肥市美好艺术馆、合肥光明老年护理院、合肥瑞金肛肠医院、合肥民众医院、安徽庐州中西医结合医院6家具有一定典型性的社会服务机构,安排了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入驻,进行了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在5月25日入驻上述6家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检查,8月5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财务检查报告。抽查中发现了12个问题,主要为账务处理方面的瑕疵、制度方面的缺失,没有发现监管专项行动所列的12项违规行为。

8月12日,市民政局召开了会议,集体约谈上述被抽检的6家社会服务机构,督促上述单位做好整改。8月底前,各社会服务机构已提交整改工作报告,完成整改。

全市12个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也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收到1539家社会服务机构自查报告,同时按照一定比例,共抽查了282个社会服务机构,发现9个违规行为,已经全部完成了整改。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合肥市社会服务机构坚定非营利性属性,规范自身行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度检查、日常监管等方式,将非营利监管贯彻于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检查和执法等各个环节,从而牢固树立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的宗旨形象,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