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以更好推动党组织融入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体系,不实现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党建入章”具体内容。《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将党建作为章程专门章节,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主要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中贯彻执行;支持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等。
二是明确“党建入章”规范流程。《通知》根据社会组织实际情况推进“党建入章”:新设立的社会组织,要求在成立登记时按新的章程模板将党建专章内容写入章程;已经设立但未以专门章节方式将党建工作内容写入章程的社会组织,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讨论通过修改章程相应内容,并按规定办理修改后的章程核准备案事项;社会组织暂时无法召开相应会议的,可先行在章程中增加党建专章有关内容,待相应会议召开确认后,再办理章程核准备案。为了规范“党建入章”工作,市民政局根据社会组织类型提供了《社会团体章程》《民办非企业章程》和《基金会章程》章程三类模板。《通知》对完成时限提出要求:今年12月底前,市属民办非企业、基金会要全面完成社会组织党建专章入章程工作;社会团体要结合年末召开年度会议、理事会等会议,推进党建专章入章程工作,最迟不晚于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市民政局并将“党建入章”工作作为下年度年度检查重要事项进行核查。
三、明确“党建入章”责任落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发区民政机构要高度重视“党建入章”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地非公工委工作,在办理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开展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加强对“党建入章”内容的审核把关。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全面动员本地登记的社会组织修改章程,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扎实抓好,按时按质完成。
来源:合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