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实效,提高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和外部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埇桥区民政局在组织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时主动开展会商制度,促进监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劲往一处使,拧成合力共享信息,同时促进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更趋于科学。
检前会商。每年的3月15日前,梳理出参检社会组织台账和业务主管部门名单,发送检查函至各业务主管部门,就参检名单,参检大概内容和业务主管部门会商,会商意见作为调整内容增补或者减免,增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内容的必要性和普及性。
检中会商。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网上填报进行中期,就检查出的普遍问题、突出问题、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在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前进行反馈和沟通,必要时与业务主管部门会商,形成一致意见,避免信息不畅初审滞后。
检后会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网上填报结束后,埇桥区民政局将在年检网络资料上报的基础上,梳理经营有问题,财务有问题,人事结构有问题的社会组织,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以会商、印发提示函等形式,知会业务主管部门实地复核,督促整改。对没有参检的社会组织,向业务主管部门印发告知函提示函,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日常业务管理中的实情,与区民政局会商出台整改、问责、注销、强制撤销措施。
会商制度能够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管及监管成效,强化民政部门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在社会组织管理上形成合力,促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会商内容也将随全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状况和年度检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