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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民政局“三个加强”,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日期:2024-07-31 浏览:

近年来,市民政局围绕新时代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任务新要求,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创新基层治理重要抓手,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实情为基础,积极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一、加强“针对性”监管,规范发展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保证社会组织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渗入成立、年检、评估、信用建设、章程核准等日常登记管理全过程,实行常态化管理。持续开展“两个覆盖”专项行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相继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县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三是严格登记审查。强化对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章程,强化诚信自律。坚持开展社会组织开办资金捐资承诺、社会组织党建承诺、社会组织自律承诺等诚信“三项承诺”。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及时归集社会组织法人基础信用数据,做好“双公示”。

二、加强“项目化”统筹,创新治理

一是实施“社会组织+网格”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网格”常态化工作机制,宣州区整合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养老服务中心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等民政项目,搭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充分利用社区闲置公配物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单独建设和合署办公的方式,全方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保障机制。宁国市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统筹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二是实施“社会组织+能力”行动。不断拓宽社会组织培育路径,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养老服务、救灾救助、困难帮扶等社会治理领域,全方位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三是实施“社会组织+治理”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社会组织,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扶持力度,引进专业社会组织提供服务,通过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公益社会服活动等方式,切实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可持续性的社区参与式治理的发展。广德市以提高组织的公益服务能力为目标,连续开展七届公益创投,资助实施了64个项目,投入资金260余万元,培育辖区社会组织与志愿服务队伍,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助力基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使其成为推动治理重要力量。

三、加强“新模式”探索,提质增效

一是在考核机制上寻突破。市、区(县市)两级联动,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等,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将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二是在民生福祉上下功夫。加强资金扶持。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慈善类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经费和服务场地支持。宣州区引导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养老助餐,解决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独居老年群体“吃饭难”问题。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有效拉进了社区和老年居民的距离,同时彰显了社区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三是在发挥效应上做文章。市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应急救灾救援等中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引导会员企业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牵头所在地会员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行动,为乡村建设提供物资、资金帮扶。宁国市各行业商会和部分会员企业已累计为乡村建设提供帮扶资金近30万元。

来源:宣城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