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亿捐款躺在银行睡大觉,是对捐款人负责吗?
金融行业每年公益慈善投入以十亿元计,许多金融机构成立了公益基金或基金会,但没有一家把帮助慈善组织解决投资问题作为自己职责。
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所允许的投资范围(理财、债券、基金、信托、委托投资、股权等)可能会让那些保守的慈善组织脑洞大开,跃跃欲试。但是,有关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复杂规定或许又是一盆冷水,把他们刚起的热情浇灭。
慈善组织数百亿捐款躺在银行金库里睡大觉,天天在贬值,这是对捐款人负责吗?金融行业每年公益慈善投入以十亿元计,许多金融机构成立了公益基金或基金会,但没有一家把帮助慈善组织解决投资问题作为自己职责。
每年一届的诺贝尔奖颁奖礼总是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但很少人知道支持巨额诺贝尔奖的诺贝尔基金会曾一度濒临破产。自1901年起,该基金会只投资“安全证券”(银行存款与公债),资产流失近2/3。直到1953年,限制被打开,投资范围扩展至股票、房地产、另类投资等,资产从最初的3100万瑞典克朗增长到2014年的36.84亿瑞典克朗。其成功正是源于积极投资。如果死守遗嘱,只投资所谓的“安全证券”,可能今天我们已见不到人类最伟大的诺贝尔奖了。
正如耶鲁大学首席投资官大卫·史文森先生所述,投资对慈善组织具有重要意义:保持独立性,增强稳定性,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如果投资收益成为慈善组织的重要来源,就不用太担心受政府或捐赠者变化而导致收入剧烈变动。
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四条,对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行为已有原则性规定,并要求民政部制定具体办法。
2017年12月7日,民政部就《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不少公益资深从业者对此表示,慈善组织投资的春天可能要来了。
中国现实:
慈善组织投资普遍保守
据统计,2015年全国4886家基金会拥有1189亿元净资产,平均投资收益率从上年的2.71%提高至3.07%,却依然赶不上几乎像活期存款一样安全性好且流动性高的货币基金收益率3.32%。TOP50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从3.69%提高至4.59%,但与稳健的全国社保基金会的15.14%和保守的保险行业的7.56%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举例来说,都是公募基金会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儿基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净资产规模4亿-5亿元,但没有专业投资人员,由财务人员代管。2013-2015年,中国儿基会只有银行存款,收益率在1%-3%;中国红基会除了存款还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达4%-5%。与中国红基会相比,中国儿基会这三年损失的投资收益高达3312万元。从金融投资角度说,中国红基会过于保守,但站在慈善行业又得肯定其投资表现明显好于行业水平。因为2/3的基金会都像我国第一家基金会——中国儿基会一样,只存款,不投资。
对此,中国红基会副理事长刘选国说,公募基金会有缺陷。但非公募基金会表现也未必好。拥有豪华企业家、金融家背景的壹基金和爱佑慈善基金会以前都只有存款,从2014年才开始买银行理财,收益率都赶不上中国红基会。公益学界知名的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副教授曾批评某企业家云集的基金会:你们都这么保守,其他基金会还怎么做投资?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称此类现象为“武功被废,或自废武功”。
投资作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理应成为慈善行业普遍关注的话题,然而却一直是秘书长们有意无意回避的一个边缘话题。2017年11月7日-8日,爱德-河仁慈善论坛召开,主题为“社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但整个论坛59人次发言中只有一个本人的主题涉及投资,其演讲题目为:“慈善不谈投资,何谈可持续发展?”
捐款能去投资吗?算不算挪用啊?万一赔了怎么办?无论是2002年希望工程风波,2006年天津大学校长因股票亏损被撤职,还是2016年“义工李白”事件,用捐款去投资(且不论盈亏),就可能背上“挪用”等骂名。
以前,投资一直是慈善行业房间里的一头大象,大家都装作看不见。但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与大家见面了,慈善组织已避无可避,不得不面对。
正本清源:
捐款是最不能承受风险的?
2017年3月的一天,某国字号基金会突然向本人求援,称审计部门拟出的审计结论很严重。我莫名惊诧,因为我对这家基金会并不陌生,曾批评其保守,几个亿只投资两类产品:银行存款和银行理财。审计结论有一句:大额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存在风险隐患,不符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其逻辑是:因为银行理财产品不承诺保本保收益,有亏损的可能,所以不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上述逻辑和结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社会上乃至慈善行业内许多人对慈善组织投资的错误观念。
我国慈善组织有关投资的法律政策不多,核心要求就六个字:“合法、安全、有效”。自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至2016年慈善法,一以贯之。
公益事业捐赠法立法讨论时,与会者反对人民银行规定的“基金会基金的保值及增值必须委托金融机构投资”。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时任秘书长徐永光和法律部朱军回忆,当时出现好几起金融机构清算倒闭事件。因此,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只规定了“合法、安全、有效”六字原则。该六字原则更早可见于由我起草并于1999年4月26日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资产管理暂行条例》。
从资金性质来讲,大家或许认为慈善组织获得的捐款是世界上最神圣的,是最不能承受风险的。真的如此吗?民政部称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主要借鉴了企业年金、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法规政策中的有关规定”。与这三类资金相比,慈善基金是什么性质?从委托人或社会角度看,这三类资金在民生上比慈善基金更重要。慈善基金是捐赠者拿出余钱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万一因投资而损失,其后果至少不会比那些老百姓养老保命钱受损失更严重。从受托人角度看,无论是慈善基金还是这三类资金,都是在接受公众的委托,实现其慈善梦想或老有所依的梦想。作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不需要比这三类资金承担更高的安全义务。但对比这三类资金的投资管理法规政策,民政部的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似更为保守。
根据银监会、民政部《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同为受托人的慈善组织却无权像信托公司那样与委托人对投资范围另有约定,只能投资于低风险资产,颇有歧视之嫌。有趣的是,证监会的态度与银监会不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列为“专业投资者”,不能享受“普通投资者”所享有的特别保护。
慈善组织到底该归入投资菜鸟,还是“专业投资者”,恐怕不应单看其现有投资能力,而应从投资与慈善组织的内在关系来看。慈善组织的投资是金融行为而非慈善行为,“合法、安全、有效”如何落实?我们申请的“基金会资产管理评价指数”课题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立项,期待早日推出。
征求意见:
我们该如何积极反馈?
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发布前,一家知名企业基金会秘书长知道本人见过草稿,问:“投资新规是限制性的还是鼓励性的?”发布后,好几家金融机构也有疑问。我的观点是:“对于积极者是限制性的,对于保守者是鼓励性的。”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所允许的投资范围(理财、债券、基金、信托、委托投资、股权等)可能会让那些保守的慈善组织脑洞大开,跃跃欲试。但是,有关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复杂规定或许又是一盆冷水,把他们刚起的热情打湿。
2017年11月,一行三会公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金融界引起轩然大波,但慈善界几乎无人关注。其实,这份指导意见对慈善组织投资也将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它严禁“保本保收益”,要坚决打破“刚性兑付”。
对于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本人试着先提出如下建议,权当抛砖引玉。
第四条第二款建议修改为:“慈善组织可以用于投资的财产限于非限定性资产、在投资期间暂不需要拨付的限定性资产。慈善组织资产应当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保证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待拨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
该款出自《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资产管理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为保证慈善活动支出,慈善组织资产需要一定的流动性。但从金融角度看,流动性的获得有多种方式。当年起草时选择“流动性较高的资产”,而非“现金类资产”。而且,将要求提高至“保证连续3年”支出,更无必要。假设某公募基金会每年总收入均为1亿元,按《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其每年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即7000万元,3年2.1亿元。那么,“保持足够的现金类资产”就是要持有2.1亿元现金类资产吗?
第十二条将“不低于慈善组织总资产的5%”的投资列为“重大投资”。假设基金会总资产200万,其5%就是10万。若每买一笔10万元理财产品就开一次理事会,且需2/3以上理事通过,恐怕理事会烦死了。
第十条至第十四条共计684字,要求慈善组织理事会、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对投资战略、风险容忍度、隔离回避、风险识别等多方面履行职责。本人有点担心,慈善组织的理事、监事会不会出现辞职潮?
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借鉴了企业年金、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法规政策中的有关规定”,但要注意,投资管理办法是一个涉及各方各面的有机整体,不宜把某些条款割裂开来单用,要理解条款背后的逻辑。
投资未来:
慈善界与金融界准备好了?
2017年11月,招商证券公益基金会在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17年会上举办《公益与金融对话:新生态下的基金会投资》平行论坛。本人是幕后策划人之一,发表主题发言并主持慈善界与金融界对话。这也是我最后一次以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委员会筹备组组长身份亮相。
2010年基金会中心筹建同时考察了美国COMMONFUND,徐永光倡议发起中国的COMMONFUND。2012年,第四届非公募基金会论坛年会召开《基金会保值增值策略与实践》专题论坛。2015年,基金会中心网在慈展会承办“慈善+金融:现代基金会的成功之路”圆桌会。深圳国际公益学院院长王振耀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接受我们访谈时称:“如果我们这一代人没有解决好基金会的资产管理问题,就是对基金会不负责任!”2016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提交政协提案:要“探索建立公益金融体系”。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似乎一切依旧。
2017年12月7日,民政部就慈善组织投资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信号似乎预示着慈善资产投资的春天要来了。12日,中国慈善联合会秘书处决定,因筹备逾期,终止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委员会的筹建工作。作为筹备组组长,本人深感遗憾。走访了那么多慈善组织和金融机构,都说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但谁都没觉得这是自己分内的事,大多在观望,200万的门槛没迈过去。
基金会行业有一千多亿元净资产,在3%的低水平上提高1-2个百分点,从金融角度来看不难。假设每年资助200万元对慈善行业做投资者教育,发起成立COMMONFUND,连干5年,推动基金会行业提高投资收益率1-2个百分点,就是增加10亿-20亿元,投入产出比高达100-200倍。善莫大焉!
慈善组织投资对于中国金融界与慈善界都有重要意义。对于金融界,这是一个潜在的、可有所作为的市场,也是发挥自己专长履行社会责任的广阔天地。2016年,银行业捐款11亿元,基金业中仅兴全基金一家就捐款1616万元。许多金融机构成立了公益基金或基金会,但没有一家把帮助慈善组织解决投资问题作为自己职责。对于慈善界,这是一个非常紧迫且非常重要的问题。数百亿捐款躺在银行金库里睡大觉,天天在贬值,这是对捐款人负责吗?
现在,慈善组织保投资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即将结束,但公益界似乎静悄悄的。本人认为,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管理包括政府、行业和机构三个层面。权力越大,责任也越重。政府要监管,行业自律和机构自治更要有所作为。
慈善组织投资的“玻璃门”就要受到冲击了,慈善组织理事会是第一责任人,慈善界与金融界准备好了吗?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刘文华)
(作者为善泽君咨询联合创始人、原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委员会筹备组组长。梁媛媛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