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发布《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社会组织党员培训列入重点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规划》提出,坚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培训,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要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开展分类教育培训。要重视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新党员培训、流动党员培训、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列入重点工作,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集体学习、实体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岗位成长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技能进步,立足本职岗位当能手、作贡献。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