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北京暴雨已经造成了77人遇难,经济损失更是难以短期估算。暴雨肆虐过后,洪水退去,雨过天晴,而在网络上、媒体上,民众间,一场对于政府作为的问责风暴却铺天盖地而来。7月26日,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表示,“特大自然灾害给我们的教训异常深刻,在灾害面前,我们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应急管理都暴露出许多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永远铭记这个教训。”
客观的说,北京市政府在此次灾害中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雨夜中守候在街道中央的市政人员,奋战在一线的消防、公安干警,不眠不休的基层政府官员,凸显出政府在应对重大灾害时坚定的决心和强大的动员力量。
但是,也许正是由于政府对行政力量过于自信,再加上应对此类事件的经验不足,导致了有限的救灾资源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合理分配,影响了对救灾最佳时机的把握。反观游离在政府动员之外的民间力量,如往返于机场和市区的“双闪车队”,奔波在城区与灾区之间的民间救援队,及时救援被困群众的民工集体等,在点滴中体现了民间应对自然灾害时的强大力量。
灾害面前,政府的所拥有的公共资源和行政强制力决定了政府应该是救灾的主体,但是政府难以全面调动基层群众的自发力量,政府部门的业务交叉也使政策执行经常出现盲区,一个不经意的疏忽就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相比较而言,民间组织根植于群众、根植于社区,往往具备政府难以企及的及时反应能力,局部动员能力和需求定位能力。
显而易见,北京市民有着深厚的“自我管理、守望相助”的公益慈善理念基础,不缺乏充满热情和富有爱心的民众,而缺乏具有专业的救助能力和组织能力的现代公益组织,缺乏组织的交流互动机制,更缺乏政府在宏观层面的引导、协调与管理。我们认为,中国大城市还缺乏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当务之急是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民间组织为基础的立体化、网络化的灾害救助体系。
首先,政府应该在救援的纵向体系中重点培养不同形态的民间组织。纵向的救援体系应该是包括灾害教育、灾害预警、紧急动员、实施救助、灾后重建等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同阶段。
在事前的灾害教育和预警阶段,政府可以引导现有的从事医疗、教育和社区服务等工作的社会组织,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加入灾害防御教育的内容,建立常态化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另一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体内建立局部的预警机制,以弥补公共预警手段的不足。在事中的紧急动员和灾害救助阶段,政府应着力培养具有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社会组织。北京水灾中,壹基金的专业救援团队和“蓝天救援队”功不可没,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反应迅速,管理科学,装备现代化,人员专业能力强。但这种民间组织在北京也属凤毛麟角,在有的大城市甚至是空白。因此,需要政府针对卫生防疫、地质灾害等不同类型,主动培养相对应的民间组织,同时在注册、人员培训、设施装备等方面给与支持。
在事后的灾后重建方面,政府无疑是重建“硬件”的提供者,但在安置、教育、卫生、心理辅导等“软件”方面,社会组织同样可以承担更多的工作。
其次,社会组织的横向联合也是实现网格化救助体系的必要条件。中国很多大型城市的社会组织正在蓬勃发展,但小、散、乱的格局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往往各自为战,难以做到目标统一,协同互补。中国民间组织的协调意识和协调手段还非常薄弱,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把自己当做网格中的节点,连接政府与组织、连接组织与组织,形成信息共享,协调一致。
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部门,民政部门不仅负责街道、居委会等基层政权的管理,也负责各类社会组织的注册和监督管理,因此在城市灾害救助体系中,民政部门具有天然的资源优势,可以利用庞大的街道、居委会、社工委等基层行政部门,将活跃在各领域、各系统、各社区的民间组织有效的整合起来,制订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在常态情况下定期演练,在紧急情况下统一调度,确保民间的救灾力量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能够得到充分的合理利用。
有效的组织民间自救,并不是政府“不作为”的表现,相反正是政府执政效率最大化的体现,在台湾、香港、泰国等地的水灾救援中,民间组织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已经成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的补充力量。
建立网格化的救援体系,也许是自下而上的民间自治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最好的结合方式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民政部门通过成立“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等方式,在社会组织的横向联合上、资源共享上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如果能够在灾难救援体系上进一步建立这种联动机制,将社会管理和灾难救助有机结合,将有力地提高中国城市应急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