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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旭军厅长在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日期:2014-01-02 浏览:

 

改革社会组织制度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吴旭军厅长在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安徽省围绕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目标,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抓住机遇、锐意改革,有效促进了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社会组织21703个,其中社会团体1213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490个,基金会74个。具体汇报如下:

一、立足于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着力政策创制

200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发文在合芜蚌试验区、皖江示范区启动和推广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2012年8月,协调省直12个部门编制印发了《安徽省“十二五”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今年以来,省本级共出台15项政策文件,其中,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合肥、淮北、铜陵、安庆、滁州等地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政策12项。一系列制度设计,有力推进了全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为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立足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改革登记制度

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皖代表机构等外,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均实行直接登记,截至目前,全省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671个。简政放权,下延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管理权限,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市级基金会15个,登记市、县级异地商会105个。通过建设联合性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资源整合、联系协调、自律管理等综合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社区联合性社会组织194个。

三、立足于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社分开

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禁止现职公务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任职。联合开展了兼(任)职行为专项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559个社会组织完成了与政府及所属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的脱钩。

四、立足于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健全培育政策

鼓励支持各级安排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今年全省资助金额2300万元,2014年省本级的资助预算增加到3000万元,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协调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省政府即将出台具体政策性文件。据统计,2013年全省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130项,购买服务和资助奖励支出达6200万元。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孵化基地35个,建筑面积6520平方米;在建孵化基地28个,建筑面积10680平方米。协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五、立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实施监管

开发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许可和年度检查实现了网上办理。分类制定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函询、会商、论证等制度,加强登记审查。完善评估机制、健全评估指标、落实评估经费,实现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常态化,省属社会组织参评率超过30%。规范执法检查,全年查处省属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66件。加强信息宣传,改版升级“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编辑发行《安徽社会组织》杂志。

六、立足于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副省长方春明分别担任省级领导小组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并深入社会组织调研,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制约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