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领导讲话

贾宝明在全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日期:2012-05-14 浏览:

按语:2012511日至12日,全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座谈会在天津召开,会议安排广东、安徽、深圳和上海四个省、市在会上介绍工作经验。贾宝明同志代表安徽省汇报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情况。

 

着力改革  勇于创新

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安徽省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情况汇报

 

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251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情况,特别是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情况作一汇报:

一、全省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民政部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公众的热情参与,我省社会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2011年底,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17315个,其中:社会团体104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815个,基金会38个,年平均增长率达11.1%,基本形成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社会组织发展体系。社会组织已成为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后的又一大类法人组织,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促进安徽崛起、构建和谐安徽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我省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和过程

2008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指出:“安徽应该在自主创新方面有更大作为”。省委、省政府根据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决定把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合肥、芜湖、蚌埠三市,作为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合芜蚌试验区建设。我厅紧紧抓住试验区建设这一大好机遇,及时组团赴广东、深圳考察学习,深入试验区展开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五个方面的15项具体改革创新措施。2009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工作在试验区全面展开。2010年,民政部安排我省在全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的具体做法,民政部的肯定给予我们极大鼓舞,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的决心。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规划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了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把皖江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先行区、创新区,20109月,民政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协议》,明确要求将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措施推广应用至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民管字〔201128号),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全省10个市(我省原17个地级市,巢湖市撤销后为16个市,原改革创新的范围涉及11个市)。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成

一、审批登记制度实现了新突破。试验区、示范区内的行业协会、商会取消了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分别由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登记,其他有关部门可作为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指导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凡申请成立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由试验区、示范区内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登记,并履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探索开辟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绿色通道,率先下放登记管理权限,试验区、示范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非公募基金会的申请登记并履行登记管理职责。目前,试验区、示范区已对178个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其中行业协会、商会126个,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22个,非公募基金会5个。通过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有效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成立等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有了新改善。合肥市按照“无业务主管单位、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无合并账户、无合署办公”的“四无”要求和“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五自”原则,率先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社会化改革,全市122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与政府部门在机构、人事和财务等方面脱钩。伴随着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社会化改革在试验区、示范区的推进,有效激发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内在动力,拓展了行业协会、商会自主发展的空间。蚌埠市改变过去由一个相关部门业务主管为多个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如蚌埠市新型建材行业协会,其业务指导单位不仅有市经信委、市墙改办,还有省墙改办,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的推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争取政府的支持提供了更加有力保障。为了保证改革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及部分市县均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异地商会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民管字〔20094),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市和外来投资企业相对集中的县。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民政厅制定了《安徽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省民政厅每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200万元,重点资助试验区、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合肥市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市民政局会同发改委、编办、法制办等部门,把行规行约制定、资质认定、等级评审、行业调查、培训、考核等7项政府职能转移至相关行业协会。蚌埠市把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推动“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对新组建的工业类行业协会、商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行业协会的初期建设;蚌埠市民政局制发了《关于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基层社会组织助老助残的通知》,规定每年按福彩公益金2%的比例,支持基层社会组织开展助老助残等公益活动芜湖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规定,凡政府部门委托、授权社会组织的服务事项,都须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市民政部门带头先行先试,现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金总额达360余万元。铜陵市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长效机制,首先在福利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两个领域进行了购买服务先行试点。改革创新所激发的内、外在动力,大大改善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

三、社会组织建设质量有了新提高。在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推进的过程中,各类社会组织顺应形势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功能作用明显提高。池州市粮食行业协会,带领会员发展粮油订单收购粮油原料14万吨,带动农民增收1.5亿元,帮助18家龙头企业融资9700万元,实现盈利1200多万元;宿松县林果产业协会发动会员致力于果树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引进国外高新优果树品种30多个,试验成功20多个,协会通过对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已形成了自身的拳头产品和特色经济,为该县林果业产业化、商品化、专业化经营提供了典型示范和龙头带头作用;马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实现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大大提高了政府交管部门的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滁州市门窗协会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行业自律公约和门窗安装价格,每年两次对会员企业承建的门窗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抽检,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促进了滁州市门窗行业整体素质和生产水平的全面提升;宣城市禽业协会不仅引领全市家禽农业产业化走在全省的前列,而且制定了7个方面的生产质量技术标准,被省质监部门认可,作为省标在全省发布,4个家禽品种通过国家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并获得新品种证书,填补了安徽省此类鉴定的“空白”;合肥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把美食布局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把饮食文化与大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发展思路,积极为政府制定“十二五”餐饮发展规划提出建议;芜湖市率先开展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芜湖市爱心助学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已援助1200余人,支出善款60余万元,芜湖市牵手扶困基金会已援助560余人,支出善款105万元。

四、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有了新提升。伴随着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工作的推进和社会组织功能作用的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提升,引起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重视和高度关注,省委连续几年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列入省委常委会的重要议程;各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组织管理小范围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文明办、新华社安徽分社和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共同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百优社会组织评选活动”在社会各界已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并成为安徽社会组织的一项“品牌”活动;2011年,省光学会理事长刘文清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推荐,由省政府参事室报省政府党组研究批准,被聘任为省人民政府参事,成为我省以社会组织负责人身份担任省政府参事的第一人,这是发挥社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的有益探索和重要突破。

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民政部的要求和一些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按照民政部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结合我省的实际,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创制工作,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出台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办法,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基本思路,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动员、引导社会组织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