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北京市考察调研时强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充分发挥民政作用
日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一行深入北京市东城区市民中心、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一区和社团服务大楼,考察调研有关基层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和社区信息化建设以及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当天下午,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亲切会见了李立国一行,双方交谈了工作情况,沟通了推进民政工作的设想和意见并达成广泛的共识。
李立国对北京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近年来,北京市民政部门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在社区建设上,北京市既发挥好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服务功能,承接了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一些任务。同时,把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真正把城乡社区基础工作做得更加牢固。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依法管理上,北京市推进了中关村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在现行法规框架内,把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类、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同时,该市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李立国希望北京市民政部门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示精神和重大部署,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在创新民政工作理念上实现新发展,在推进民政领域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推进民政城乡一体化发展上创造新经验,在建设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制度上探索新办法。不断探索实践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法途径,在更好地引领全国民政事业向前发展。
就民政部门如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李立国讲了几点意见:首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精神。中央准确分析和把握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央精神,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走在前列,有更大的作为。要充分认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积极发挥民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其次,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大有作为。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日益成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在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民政部门作为这方面的职责部门,必须抓住机遇,主动发挥作用。增强城乡基层社会的自治功能,推动社区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单元,支持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
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作用发挥和依法监管方面,李立国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做好三件事情:第一,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扩大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范围,建立并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民政部门既可以履行登记部门的职责,又可以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第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步伐。民政部本级要利用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服务,促进全国民政部门从彩票公益金购买服务做起,带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发展。第三,加快发展对专业社工购买服务和民办社工机构登记管理,民政部门具有这方面的职责,促进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岗位配置,在服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专业工作中,发挥其自助助人、修复社会功能、调处人际矛盾、加强心理抚慰的独特作用,为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增加主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