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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力:社会组织要在四方面改革 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好作用

日期:2011-03-21 浏览: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记者会。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社会组织要在四个方面改革才能在公共服务领域里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深圳特区报记者提问称:我们知道,深圳在前年进行了“大部制”改革,将80%的工作事项交给社会组织来处理。请问社会组织如何改革才能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姜力表示,我们也关注到了深圳“大部制”改革之后,他们所讲的将80%的政府公共服务交给了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如何能够承担,这给社会组织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第一,社会组织最关键是要提高自身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能力。这个能力要在它们不断地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过程当中才能够逐渐的积累和培养起来。当然,社会组织自身必须要有很清醒的意识,要自觉地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要依照法律赋予社会组织的职能运作,使它们的行为能够符合法律的规范。  
    第二,要能够按照人民群众的需求,能够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包括服务的程序、服务的结果和服务的公开、公示的办法,能够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这就要求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的细节上要个性化、专业化。 
    第三,社会组织要做到的是增强民主意识,要民主决策。首先在社会组织内部建立民主决策的意识,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另外,他们的服务工作必须要向公众征求意见,尊重民意。
    第四,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的职能,有社会组织自身努力、群众的监督和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的职能过程中,会逐渐的成熟起来、成长起来,在公共服务领域里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