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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成付:在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9-02-19 浏览:


在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詹成付

2019年2月18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视频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深刻把握2019年社会组织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引领社会组织听党的话、跟党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前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局工作服好务。

刚才,北京、江苏、广东、重庆、新疆等5个省区市的同志交流了自己的工作体会,讲的都很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借鉴。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刘振国同志宣读了2019年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工作要点,这个要点深化细化了民政部2019年的工作要点,也是我们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落实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供各地借鉴参考。

大家都知道,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各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全部到位、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2019年这一时间节点的特点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说:2019年是大喜之年,也是敏感之年,更是贯彻落实之年。进入2019年,包括社会组织工作在内的所有民政工作都着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我们的任务更重了,各方面对我们的要求更高了。黄树贤部长在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从五个角度对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给予了详细分析,对我们认识和把握形势有重要指导和启发意义,大家要反复学习领会。我把这五个视角再重复一遍:一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要求我们持续加强理论指引;二是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我们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三是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我们准确定位新时代民政工作;四是破除制约民政工作的问题短板,要求我们奋力攻坚克难;五是解决民政领域管党治党突出问题,要求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述五个视角的共同之处,就是把民政工作放在全党全国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这是黄部长教育和启发我们的重要思想方法,我们社会组织工作者要积极学习、善于运用这种思想方法,主动将社会组织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大局中去思考、放到民政工作的全局中去谋划,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全局,切实做到在大局下、在全局下开展工作,通过服务大局和全局来发展社会组织、通过服务大局和全局的实践来提升社会组织的质量、来提高我们搞好社会组织工作的能力。2019年社会组织工作的具体任务很多,件件都重要、事事都要办好,这里有几项工作我着重强调一下。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社会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我们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这是2019年全年都要一以贯之的头等大事,是我们干社会组织工作同志头脑里要始终绷住的、天天畅通的一根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了党章和宪法,是我们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社会组织工作,首先要求我们要学习好、把握好这一科学理论体系,我们如果不学习领会好这一科学理论体系,你说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跟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那是做不到的。虽然学了,不一定真正做得到、不一定真正做得好;但不学,你是根本做不到的或根本做不好的,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有人说,我就搞搞业务工作的,不学习政治理论也能搞得好。这是十分有害的观点,也是非常糊涂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观点。政治和业务是分不开的,在当代中国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也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特别是像社会组织工作这样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更是须臾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如果离开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指导,那是不可想象的。大家想一想,如果你连总书记对这项工作的要求是什么你都不清楚,如何把中央的精神和本地结合起来你都想过,那你设计出来的方案能有什么价值、能有有什么意义,如果用这样没有价值和意义的方案、措施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只会害人、害己。因此,2019年,我们大家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过去学习的基础上反复研读原著、原文,同时还要积极跟进学习总书记新近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求是》杂志每一期都发表一篇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用最新的、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我们的实践。我初步统计了一下,党的十九大以后,总书记就社会组织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的重要要求,我们都要尽快全面掌握,及时认真学习、悉心领会这些重要指示批示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步骤,并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联系起来学习、融汇贯通起来学习,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切实贯彻到我们的实践中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

二、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为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做贡献

这是贯穿2019年全年我们都必须抓好的工作,是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体现,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重大机会和舞台,是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总书记多次指出,精准脱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中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全面小康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取决于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2019年中央1号文件称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前两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又减少了1386万,现在农村还有1660万困难群众有待脱贫,这1660万困难群众,多是深度贫困地区的群众,贫困的程度更深,脱贫任务更重,需要克服的困难更多。现在到2020年还有2年时间,满打满算就六七百天,时间一晃就到了。钟声嘀嗒如战鼓催征,脱贫攻坚到了攻城拔寨的关键时间节点了,需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俗话讲,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党和政府有要求,困难群众有需求,我们社会组织就不能袖手旁观,就应当积极响应,就必须积极参与。对我们社会组织管理者来说,你可不能不管不问不引导不推动;对具体的社会组织来说,你不能借口这、借口那,环顾左右而言它,对党和社会的重大关切不管不顾不参与。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就说明我们在“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上有瑕疵甚至是有严重的问题。应该说,前一阶段,从部里到各省区市,我们大家在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上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但这还远远不够。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14巡视组对民政部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29日,在中央第14巡视组向民政部党组反馈的意见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不够有力”是一个重要问题,成为我们必须要整改的重要问题。各地的情况大体上跟部里差不多,有的甚至比部里的工作状况还要弱一些,因为有许多地方还根本没有发动起来。下一步,我们要在这方面再下大的功夫。一是部里和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再发动再动员,把参与脱贫攻坚的道理向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说清楚、讲明白,激发其积极性,让更多的社会组织依据自身优势、自觉投身到脱贫攻坚特别是以“三区三州”为代表的脱贫攻坚战之中,形成“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志愿服务)出力、没钱没力的出个好主意”这样一种形式多样参与脱贫攻坚的宏大格局;二是要建立完善贫困地区需求、社会组织供给的信息平台,在精准性、成效性上下功夫。这里,我特别要强调一下深度贫困县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的同志,如四川、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等省、区的民政部门同志,要指导本地深度贫困县民政部门的同志,多下些功夫,把需求调查出来,把适合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参与的角度找出来、准备好,不能简单照搬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参与脱贫的做法,一定要找到适合社会组织特点、发挥社会组织长处的项目或切入点,否则,社会组织会出现有劲用不出或用不好的情况。三是要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多的支持,包括人员培训、经费支持、税收优惠、购买服务以及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环境,等等。

这次会议后,希望各地立即行动起来,持续抓下去,为脱贫攻坚作出我们的贡献。各地要对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特别是“三区三州”为代表的深度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在面上推广,部里也会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另外,也要防止一些不法组织披着社会组织的外衣,打着“脱贫”“扶贫”“慈善”的旗号,坑蒙拐骗变、谋取私利,对于这种情况也要及时曝光,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三、要切实抓好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这项工作近几年我们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一直在抓,进入2019年,部里又摆在了突出位置,这里我举几个事例给大家通报一下:一是在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黄部长在讲话中专门提出了要求;二是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1月,民政部党组还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立足民政部门职责又作了详细安排部署;三是1月18日和1月23日,部里连续召开部直管社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座谈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座谈会,我们民政部的机关报——《中国社会报》连续发表了两篇评论员文章;四是2月1日,民政部办公厅专门向各地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函【2019】16号),又重申“严格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这一要求。部里接二连三采取的这些举措,说明减税降费工作极端重要,说明部党组对推动民政部门参与减税降费高度重视、在积极地履职尽责,我们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都要积极跟进,都要履职尽责。

近年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上,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进展。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距离,与企业的企盼还有差距。当前,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自我规范、自我整改力度不够,有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向企业收费,有的总会和分支(代表)机构多头重复收费,有的收费标准不合理,有的只收费没服务,有的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搭车收费,有的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收费,甚至极少数协会商会仍有侥幸心理,顶风违规收费,数量虽然不多,金额虽然不大,但影响恶劣。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在为减轻企业负担上迈出更大步伐。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减税降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要引导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中华民族复兴的高度认识减税降费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主动作为、以身作则,更加自觉地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表率和榜样。

其次,我们要强化行为规范,这个行为规范就是:底线是不违规收费,不强制收费;高线是高标准严要求,努力降低收费标准和收费规模,更有效、更有力地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贡献。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当务之急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规范会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存在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的,要立即无条件取消分支(代表)机构会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会费标准超过4档的,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要在合理测算基础上确定每一档次会费的明确金额,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二是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三是坚决停止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的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有关规定,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四是主动降低偏高收费。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列入会费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盈余较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以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五是要规范发展会员行为。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全国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本省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

进入2019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经济下行的压力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各方面反映强烈,从政府部门、到金融机构,到社会各界都在采取措施来为企业降成本,使企业轻装上阵。党和国家的要求越来越明确,远的不说、就说近期的吧,2018年11月1日总书记亲自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在会上总书记提出的当前和今后六条措施中的第一条就是减税降费、改善企业经营环境、让企业轻装上阵;紧接着在12月的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又强调了这个问题;在12月31日晚上总书记发表的篇幅很短、意义重大的2019年新年贺词里,还把这个问题置于显要位置。同志们,“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是要体现到我们的具体行动中的,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我们绝不能干那种言者谆谆、听者邈邈的事,绝不能干那种口头表态好好,就是不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的事。

我建议本次会议后,各地要履职尽责,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自己登记审批的社会组织,要进行专项部署,对那些不听招呼、顶风作案的社会组织,要出重手,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列入失信名单的要列入失信名单。要指导好、督促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履职尽责,县级登记管理机关不履职尽责的,地市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公开通报批评;地市级登记管理机关不履职尽责的,省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公开通报批评;省级登记管理机关不履职尽责的,部里将公开通报批评;我们社会组织管理局不履职尽责的,地方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各界都可以向部党组反映,也可以公开批评我们,我们会立行立改。

四、要抓好社会组织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对于社会组织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我们还是有基本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的。两年前的2017年2月17日,在我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贯彻2017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视频会议上,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底线思维为依据,用很大篇幅列举并分析了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9大突出风险和问题,号召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寻找差距,引导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正能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负能量,使社会组织工作能够为大局和全局工作服好务。两年多来,各地坚持总书记倡导的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统一,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上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确保了全国的社会组织在达到80万个这个新高度后总体上还是健康积极的。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对社会组织风险防控和化解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对社会组织风险危害性的认识、对社会组织复杂性的认识等还远远不够,不少地区和部门对社会组织风险的底数若明若暗、心中没有底气,重登记审批、轻监管的局面还没有得到遏制,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没有落实好,有的流于形式,有的监管空白点很多,有的出了重大问题,也仅仅是一禁了之或一罚了之。总的看,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风险的措施还处于初级的阶段、粗糙的阶段,我们斗争的本领也还不高,致使一些势力利用这些监管的空白点和盲区干着一些违法违规、破坏社会稳定的勾当。把社会组织建设成为一支始终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对社会有益的力量,让社会组织成为党和政府在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风险上靠得住的力量、管用有效的力量,而不能成为给党和政府“添堵”的力量,不能成为新的风险和“麻烦”的制造者,也不能成为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的力量,这个重大历史任务虽然不是、也不应仅仅是我们登记管理机关独自能够包揽的,但我们部、省、市、县四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有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这样说是不是比较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在社会组织总量进入2019年已突破80万高位的历史时刻,再提醒和强调这个重大问题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2019年,国家大事多、喜事多、要事多,敏感的时间节点也多,这种情况下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显得尤为重要。2019年1月21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还就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用于指导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风险的实践中。从多年实践来看,大量社会组织在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风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释放着正能量,但也有一些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的风险源,制造着负能量,这虽然是少数,但务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在这里特别要强调,各国的实践表明,比起单纯的市场经济组织出现的风险来看,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领域的风险,更加困难,如果社会组织领域出现了大的风险后其危害性更大、波及速度更快、危害程度更广。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上,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已有了个初步考虑,待部党会审议后,我们以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名义印发给各地,供大家参考。考虑到我们是分级审批登记社会组织的,各地情况不一样,因此,大家要不等不靠,尽快行动起来,既要着眼长远,更要着眼当前,标本兼治,打出一套“组合拳”。

从近期看、从治标的角度看,建议各地要研究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要思想上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贯彻到社会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2019年更要摆在突出议事日程。

第二,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自己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的风险进行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分门别类地制定风险防控和化解措施,真正做到像总书记说的那样: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第三,要把控社会组织的总量,坚决扭转一些地方盲目追求社会组织数量的倾向,把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上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央就明确指出,社会组织的发展关键不在数量,而在质量。也就是说,如果社会组织的质量不提升、或者变质了,这样的社会组织数量越多就对社会带来更多的危害,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文件,进一步贯彻了这一思想。但一些地方没有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好,盲目追求社会组织的数量,简单照搬商事制度改革的做法,有的甚至宣称零门槛。有的地方社会组织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自身的监管能力。现在全国社会组织的总量已达80万个,平均每个县级单位260个以上,而每个县只有0.7个编制的工作人员管理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监管已处于高位风险了,但许多地方还在不停地往里放。这里有两个问题我要提醒各地的同志注意:

一个是,有的同志片面理解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论述,他们开展直接登记时总是孤立地引用的上述论述为依据,但他们没有看到3年以后的2016年,中办国办下发的文件又丰富和完善了直接登记的政策,该文件把直接登记的口子大大缩小了。我们必须全面、准确、系统、完整地理解中央文件精神,用最新的文件精神指导我们的工作。

另一个是,现在个别地方在“改革”的名义下,将属于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统一登记的职权划到了别的部门(比如行政审批局),造成审批登记的部门不负责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审批与监管脱节,这里隐含着重大风险。产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同志没有看到社会组织的政治性、复杂性,把社会组织简单类比成企业组织,用办理企业登记的办法来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当代学术研究表明,企业登记属于市场经济领域的事务,应当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社会组织登记属于社会政治领域的事务,应当按社会政治规律办事。把社会组织比照企业组织,低门槛或零门槛,成批量的生产制造出来,又与监管脱节,这在政治上是极为幼稚可笑的,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凡是有这样做法的地方,民政部门的同志都要把这种做法作为重要的风险源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还要把有几个政策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清楚:一是变多头登记为民政部门一家登记,是上世纪90年代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和完善了这一政策,主要体现在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2016年中办下发的文件中,体现在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慈善法》中,体现在由国务院颁布、现在仍在实行的三个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中。个别地方的做法缺乏中央政策依据,也涉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二是2018年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地方机构设置要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明确同中央对口的组织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前不久中央印发的《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指出,民政部的职责之一就是: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中央明确把职权赋予了民政部门,而不是别的部门。

第四,要研究如何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的办法。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首先要压实业务主管单位的7项责任,对那些不履行业务主管单位7项责任的,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责令改正;要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要落实登记管理机关的责任。实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社会组织,要按照脱钩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制。现在,对民政系统,压力比较大的是直接登记试点中放进来的那些社会组织,民政部门既是登记管理机关,也承担着业务主管部门的7项职责,监管不力、出了大问题,责任全要民政部门自己一家承担,一些市县的这类组织数量很大,而监管手段、监管人力非常薄弱。

第五,要突出监管内容。要突出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监管,防止违背党的基本路线行为的发生。要突出涉企收费方面的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突出涉外活动的监管,防止被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

第六,要研究强化和完善社会组织事中和事后监管手段。在社会组织年检和年报、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抽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办法,把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网织密、织牢。

第七,要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并带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两个全覆盖”向各层级登记的社会组织拓展,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完善运用“互联网+技术”监管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健全群众举报制度。

第九,要继续坚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制止“破窗效应”,为社会组织活动营造良好环境。

从长远看、从治本角度看,要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把社会组织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规制度体系,把社会组织建设成为依法自治、自主自立的社会主体,不仅社会组织内部的矛盾风险能够做到自我防范、自我化解,而且还能成为党和政府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的帮手、助手,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社会受益的力量,一句话,就是真正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

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出发的季节,让我们从这个春天再出发,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发扬总书记倡导的斗争精神、工匠精神、钉钉子精神,勇做实干家、念好落实经,带着优秀的成绩走过2019年,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