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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日期:2018-10-22 浏览:

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信用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是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创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利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强化社会组织责任和诚信意识,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监督,推动社会组织治理由单一行政监管模式走向协同共治模式,由单纯信息公开走向包括信息公开在内的诚实守信,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安徽省民政厅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时刻把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当作社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有力推进全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全面归集信用信息。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精神,各地制定、出台相应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行为,扩大对社会组织风险的信用监管覆盖面。加强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管理,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信息,及时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录入到“安徽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为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夯实工作基础。

   二、积极正面引导,严格依法行政。组织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倡导利用信用管理这一现代治理方式,加强和优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广大社会组织认真学习、传达和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把信用建设作为社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着力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组织透明度、公信力,以身示范推动本行业、本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报送机制公开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定期不定期安徽省民政厅进行推送严格履行列入移出程序,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和程序重新进行认定。着力加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力抓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先进典型宣传,加强社会组织失信行为警示曝光,着力提升社会组织信用约束意识,促进社会组织治理及发展的规范化、透明化。

   三、强化动态管理,加大信用惩戒。各地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来抓,摸清社会组织底数,掌握社会组织真实动态,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时将社会组织列入或移出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局面。严厉查处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和支持的社会组织,并将行政处罚结果与年检、等级评估、信用评价、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事项挂钩,严格追究违法责任。从源头进行把关,加强对其发起成立以及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资格限制,强化信用约束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奖惩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及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多渠道发声,宣传推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揭露非法社会组织包装手法,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及时公开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形成“人人喊打”的震慑作用,切实依靠信用管理等手段激浊扬清、扶正压邪。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及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更好加强制度执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治理,积极营造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发展环境。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采取相关惩戒措施,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落实各项激励措施,给予各种优先和便利构建“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