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严三实” 锤炼民管作风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我们民管干部要认真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登记制度改革正能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真抓实干创造优良民管工作业绩。要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唯培育发展,坚持降低登记门槛,让更多的社会组织润育而生,使其作为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唯监督管理,坚持“宽进严管”,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道德风尚,建立各项制度,完善法人治结构,加强重大活动事项请示报告,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谛各种非法组织;唯制度改革,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需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外,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唯具体实际,坚持抓具体、具体抓,向实处发功,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实、社会组织发展实、社会组织管理实、社会组织绩效实、社会组织作风实,加快建设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主观认识要实。“三实”强调的就是求真务突、务求实效的政治品格,就是埋头苦干、一抓到底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到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决策与实际相符合,严格执行党的思想路线和党的群众路线,千万不能好高骛远、患得患失,不能只讲唱功、不讲做功,而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自觉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和改革创新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
2、谋划安排要实。要积极主动,不等不靠,把民管工作谋划好、安排好。当前,要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结合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梳理、丰富完善工作思路,使在手工作与上级部门精神合拍、与宏观政策规定对接,学会弹钢琴,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创造新亮点,分清轻重缓急,使民管工作安排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3、措施办法要实。工作谋划、任务安排以后,需要在措施办法上及时跟进。制定措施办法,既要有总的措施办法,又要有单项工作的措施办法,每项措施办法都要有具体进度安排,做到有部署、可量化、可考核,千万不可大而化之。要把握好各项措施办法出台的时机、方式、节奏,防止畸轻畸重、顾此失彼,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建设的综合效应,做到协同推进。
4、组织推进要实。建立健全灵活顺畅、管理有力的推进机制,是促进落实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严格规范运作,把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确定的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每个具体岗位,增强系统联动、内外协同的工作推进合力。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创新举措。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严格目标考核,形成狠抓落实、严格落实的工作导向。
5、结果落实要实。既要重视过程,也要重视结果。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行列,就是因为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做到了发展环境优良、政策机制创新、见事有人、落地有声。民管工作点多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民管干部如果虚头巴脑、大而化之、好大喜功、花拳绣腿、没有真功夫,是绝对做不出实绩的,在组织和群众面前也是没有威信和地位的。一定要以心无旁鹜的执着精神、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专注实干实事、全力求实效,努力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和赋予时代要求的实绩。
6、守住底线要实。民管工作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民管干部一定守住底线,保持民管工作清正、民管干部清廉、民管作风清明,不越“红线”,自觉做到:一是廉字当头,筑牢防线。民管干部要强化自律意识,自觉对照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感恩知足,敬畏警醒。常怀感恩之心,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对名利地位知足。常怀敬畏之心,时刻以行为规范约束自已,把党纪国法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自控力,严守底线。三是规范行为用权,谨慎用权。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登记管理,坚决反对讲面子不讲实际、讲感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四是严格问责,强化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民管行为,把探索创造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把实践证明可行管用的制度规定长效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7、自身带头要实。打铁首先自身硬,一是带头立规守矩,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二是带头修身实干。加强自我修养,提升思想站位,保持淡泊淡定,把自已看轻一点、把组织和同事看重一点、把个人的职务晋升和名利地位看淡一点、把民管工作的使命看重一点。要务实进取,敬业奉献,争创一流业绩,甘当“幕后英雄”。三是带头律己担当。从社会组织管理的角度,就是要讲原则、讲大局、讲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从社会组织改革的角度,每位民管干部要敢于涉险准,敢啃“硬骨头”,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在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从自我要求的角度,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做“老好人”,不当“和事佬”,要泾渭分明、弘扬正气。四是带头示范带动。要坚持管好自身、管好队伍,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强化对县(区)级民管工作的指导,不断增强民管系统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淮北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朱世凯